索  引  号: 11620403013912770D/2023-172778 生成日期: 2023-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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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发布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白银市平川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平川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3-01-1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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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发布《白银市平川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0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及公众期盼,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着力以公开提效能、优服务、转作风,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迈上新台阶。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2022年通过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公开文件及信息478条,其中包括政策解读27篇、涉企优惠政策15篇、安全信息13篇、人大建议1篇,政协提案3篇、应急信息6篇、预算决算4篇、微信公众号推送41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严格落实公文处理和信息审核制度,对公开信息进行逐级审批、层层把关,确保信息发布的时效性、保密性、安全性和合规性。2022年,我局没有发布、废止规范性文件。

(四)平台建设情况。我局加强网站维护管理,做到栏目应有尽有,内容更新及时,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将区政府门户网站作为向社会公开信息的主要窗口,同时,充分利用局微信公众服务平台积极转载上级党委政府重大政策方针、重要条目、重要信息,努力做到与国家和省市区政府在信息公开上保持步调一致。

(五)监督保障情况。及时完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机构,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的具体事务性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落实情况纳入本年度绩效评估考核指标,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平川区工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公开的形式较为单一;二是对外公开的宣传还不够,有部分企业和群众还不清楚、不熟悉政务公开的内容和程序,有待加大宣传力度;三是政务公开的质效有待加强。

针对信息公开中存在的不足,区工信局将加大改进力度:一是不断强化学习,提升认识,增强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改进政务信息公开的方式和渠道,增强政务工作的透明度;二是大力宣传,进一步借助各种传播媒体,介绍政务公开工作范围、主体、以及方式途径,切实提高公众参与度;三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工作沟通,完善协调机制,确保信息公开依法、及时、准确、便民、安全,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平川区人民政府网站()查阅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地址:平川区兴平北路56号,邮编730913,电话:0943-6622930,传真:0943-6622930,电子邮箱:pcqgx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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