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3013912770D/2023-172783 生成日期: 2023-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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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发布机构:
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平川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1-09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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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发布《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2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以来,区政府金融办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结合金融行业特点,不断深化信息公开工作,突出政务公开重点,规范政务公开内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完善工作制度,取得明显成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截至12月底,全年累计主动公开信60条,其中:政策法规2领导分工1条、规划计划2预算决算3条、部门信息19应急信息1条、政策解读16政协提案结果公开1条回应关切3条、政策咨询问答库11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内容涉及相关文件、工作动态等工作,做到了经常性工作及时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根据工作实际,及时更新公布依申请公开指南及申请流程、明确我办相关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电话等,确保申请平台畅通。2022年我办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办公室及时将金融信息及金融政策解读等及时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规范公开流程。遵循“谁公开、谁负责信息审查,谁公开、谁负责解释疑惑”的原则,进一步严格公开、审核、依申请公开等制度。2022年度,我办没有发布和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一是落实各项政务公开制度。在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制度的落实,细化公开范围。二是全面落实金融重点领域标准目录。根据基本目录,及时更新相应内容,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强化“一把手主要抓,分管领导亲自抓,落实到人员”的工作机制二是紧紧抓住平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这一重要载体,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年来,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及时效性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有待于进一步扩大。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待于进一步深化。

改进措施:我办将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改。2023年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理顺公开内容,规范公开行为,确保政府信息工作的扎实深入推进;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渠道,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平川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baiyin.gov.cn/jpaas/cms/info/list)查阅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区金融办联系(地址:平川区长征东路106号,邮编730913,电话:09436620176,传真:09436620176,电子邮箱:295563856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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