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3013912770D/2024-00001 生成日期: 2024-01-16
文       号: 关键字: 信息,公开,政府,情况,发布
所属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发布机构:
白银市平川区交通运输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平川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1-16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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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发布《白银市平川区交通运输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及社会公众关切的热点领域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回应,按照要求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依法依规答复群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断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扩大公众参与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对于涉及群众利益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公布。同时,积极加强新闻舆论引导,发布工作动态信息,在交通运输、政策解读、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等方面,积极主动发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扩大群众知晓率和影响力。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6条,其中门户网站信息公开27条,新媒体平台(微信公众号)24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落实人员专门抓,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组织领导机制;我局建立健全网站日常检查台帐制度、信息发布审查制度及网站安全监控制度,建立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全链条式政务公开制度体系,不断增强制度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2023年,我局没有发布、废止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区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平台包括平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微信公众号)。平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5大栏目,其中法定主动公开栏目下设17个子栏目用于发布重大项目等各类信息;新媒体平台(微信公众号)用于发布重大会议及政策等,专人负责日常运行,确保及时有效更新信息。

    ()监督保障情况。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机制,健全保密审查机制,规范信息发布,严格执行科室填录工作人员初审、科室负责人审核、分管局领导审发的上网信息“三审三校制度”,将一事一审、先审后发、登记备案等要求逐一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本年度较上一年度有了较为完备的信息队伍建设,但从事政府信息审核公开的人员仅有一人且身兼数职,导致部分工作无法顺利开展;二是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发布不全面,存在缺漏;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有待深入。

(二)改进情况

一是增强意识,积极主动发布政务公开相关信息;二是增加信息公开审核人员,持续加强培训和指导力度;三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平川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bypc.gov.cn/zfxxgk/bmdwxzjd/bmdw/qjtysj/zfxxgknb/index.html)查阅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区交通运输局联系(地址:平川区兴平北路36号,邮编730913,电话:0943—6622947,电子邮箱:pcqjt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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