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3013912770D/2023-172780 生成日期: 2023-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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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发布机构:
白银市平川区交通运输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平川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1-11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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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本报告诉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白银市平川区交通运输局联系,地址:白银市平川区兴平北路36号,电话:0943-6622947。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及社会公众关切的热点领域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回应,按照要求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依法依规答复群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断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扩大公众参与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对于涉及群众利益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公布。同时,积极加强新闻舆论引导,发布工作动态信息,在交通运输、政策解读、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等方面,积极主动发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扩大群众知晓率和影响力。截至202212月31日,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落实人员专门抓,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组织领导机制;我局建立健全网站日常检查台帐制度、信息发布审查制度及网站安全监控制度,建立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全链条式政务公开制度体系,不断增强制度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2022年,我局没有发布、废止规范性文件

    ()监督保障情况。局办公室作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牵头部门,局信息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专人负责组织运维,局办积极加强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成立政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小组设在局办公室,协调相关部门,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机制,健全保密审查机制,规范信息发布,严格执行科室填录工作人员初审、科室负责人审核、分管局领导审发的上网信息“三审制度”,将一事一审、先审后发、登记备案等要求逐一落到实处。同时,按照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结合机构改革后的实际情况修订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制度和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本年度较上一年度有了较为完备的信息队伍建设,但从事政府信息审核公开的人员仅有一人且身兼数职,导致部分工作无法顺利开展;二是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发布不全面,存在缺漏;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有待深入。

(二)改进情况

一是增强意识,积极主动发布政务公开相关信息;二是增加信息公开审核人员,持续加强培训和指导力度;三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平川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zwgk/dep/7.html)查阅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区交通运输局联系(地址:平川区兴平北路36号,邮编730900,电话:0943—6622947,电子邮箱:pcqjt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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