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0403013912770D/2025-200602 | 生成日期: | 2025-06-24 |
文 号: | 关键字: | 贷款,学生,申请,借款人,借款 | |
所属机构: | 平川区政府办 | 发布机构: |
白银市平川区教育局关于办理202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公告 | |
信息来源:平川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5-06-24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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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落实好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确保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放弃入学机会。现就我区202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流程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贷款政策 (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及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平川区; 5.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其家庭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 6.当年没有获得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或其他金融机构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二)共同借款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亲或母亲,共同借款人为学生父母时,不做年龄限制;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果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平川区; 5.如果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则上在25周岁(含)以上,60周岁(含)以下; 6.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三)贷款额度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 2.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等)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5000元,借款学生申请的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等政策。借款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金额。 (四)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最短6年。贷款学生在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毕业后5年间为还本宽限期,还本宽限期内借款人只需偿还利息,无需偿还贷款本金。 (五)贷款利率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30个基点(即LPR5Y-0.3%)。 二、贷款流程 (一)首贷 1.新生首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注册(注册时需学生本人身份证所办手机号)、申请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打印后签字(借款学生本人签字),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带各自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学生录取通知书原件、《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前往白银市平川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平川区兴平街道育才社区育才街109号)办理;未通过预申请的首贷学生还需携带按实际情况填写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2.在校生首贷。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申请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打印后签字(借款学生本人签字),借款学生必须和共同借款人带各自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学生证或学籍证明原件、《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前往白银市平川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平川区兴平街道育才社区育才街109号)办理;未通过预申请的在校生首贷学生还需携带按实际情况填写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二)续贷(含专升本和研究生续贷) 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填写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打印后签字,签字时请注意格式:如学生张三办理,在申请人位置签署“张三”,如共同借款人“李四”办理,则在申请人位置签署“张三(李四代签)”,由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携带办理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前往平川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三)线上远程办理 1.登录系统。登录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点击首页申请贷款按钮和我的贷款的申请贷款卡片进行申请贷款,出现手机认证短信验证界面,通过验证后进入续贷申请界面。 2.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选择共同借款人,系统会自动载入您的历史共同借款人,如果需要更换新的共同借款人,借款学生需要和新的共同借款人一同前往平川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场办理。 3.确认填写信息正确无误后,点击下一步提交贷款申请资料,选择网上签订合同。 4.同意远程受理协议,使用支付宝、平安银行或交通银行手机APP扫描二维码进行身份认证授权。 5.在手机支付宝、平安银行或交通银行手机APP客户端完成身份实名认证。身份认证成功,远程贷款申请已提交。 6.返回我的贷款查看贷款申请卡片状态。刷新为远程贷款申请已提交,耐心等待老师审批受理,无需到资助中心办理贷款申请。申请续贷后,借款学生登录学生在线系统,首页会显示该贷款申请的进度。 7.打印受理证明。贷款审批通过后及时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打印合同及受理证明,受理证明务必于10月10日之前交高校经办教师录入回执。 三、现场签订贷款合同要求 (一)首贷 1.新生首贷。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到平川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签订电子《借款合同》,不允许第三方代签。 2.在校生首贷。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到平川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签订电子《借款合同》,不允许第三方代签。 (二)续贷 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到平川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签订《借款合同》即可,不允许第三方代签。如更换共同借款人,需借款学生和新的共同借款人一起前往贷款点办理续贷手续。 四、现场办理助学贷款时间及地点 办理时间:2025年7月15日-10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照常休息) 办理地点:平川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平川区兴平街道育才社区育才街109号) 咨询电话:0943-6629114 五、其他事项 1.因休学、专升本或读研等需变更就学信息的学生,于2025年8月31日前,到平川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信息变更手续,否则将影响贷款办理。 2.就学信息变更所需资料:身份证、休学证明、毕业证、录取通知书等证明性材料复印件2份。 3.已经签订《借款合同》的学生,务必于10月10日前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录入回执,未及时录入回执造成贷款无法发放的,视为学生自动放弃,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通过贷款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们顺利完成学业是国家的惠民政策,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做到“应贷尽贷”。 白银市平川区教育局 2025年6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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