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0403013912770D/2024-00015 | 生成日期: | 2024-11-28 |
文 号: | 关键字: | 入学,招生,义务教育,信息,工作 | |
所属机构: | 平川区政府办 | 发布机构: |
白银市平川区教育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平川区教育入学“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信息来源:平川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4-11-28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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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平川区教育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 《平川区教育入学“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义务段学校、归口管理事业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现将《平川区教育入学“一件事”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白银市平川区教育局 白银市公安局平川分局 白银市自然资源局平川分局 白银市平川区卫生健康局 白银市平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6日
平川区教育入学“一件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政务服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深入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24〕20号)《白银市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市政办发〔2024〕47号)《平川区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有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推动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一件事”高效办理,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结合平川区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优化办事环节、精简办事材料、压缩办事时限”要求,聚焦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办理堵点、难点、热点问题,梳理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办理规则、具体条件及程序,精简提交材料、优化入学流程、推进部门联动,逐步建设全区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业务系统,将群众“入学事”“多部门”“多次办”整合为“一件事”“一次办”“一网通办”。 二、重点任务 (一)梳理规范招生政策。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招生就近免试入学政策,合理划分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规范入学条件设定,区分户籍、房产等不同类型,确定群众子女报名入学所需证明事项。最大程度减少证明材料,减轻群众证明材料提交压力及提高招生平台数据共享核验能力。 (二)强化招生信息公开。区教育局通过互联网等多种方式公布辖区内每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划片范围、报名条件、招生程序等群众关心的重要信息;建立响应机制,指导区域内热点中小学校对社会和家长关心关注的问题及时予以回应、面向公众公开声明;建立专门的招生入学热线并向社会公布,畅通政策咨询、举报申诉等渠道。 (三)探索建设招生入学系统。2024年,我市白银区为省教育厅建设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一件事”业务系统试点县区,我区将积极探索学习白银区试点经验,与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协同推动,统一编制办事指南和业务申报流程,2025年,全区全面实现高效办成教育入学“一件事”。 (四)加强数据信息支撑。坚持应共享尽共享原则,统筹不动产登记、交易网签合同、租赁备案、社保等数据信息共享,利用信息化手段自动比对、审核、校验入学证明材料。公安机关配合对教育部门提供的入学人员户籍、居住证信息进行核验。规范信息采集,加强学生及家长信息保护,严格按照学籍信息采集内容采集信息。 (五)推动双线融合办理。在未接入省教育厅建设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一件事”业务系统前,报名入学期间,设置线下报名入学“一站式”服务点,安排业务人员受理群众子女线下报名入学。各学校要提前通过多种渠道告知线下办理所需证明材料信息。对线下办理群众,由帮办代办人员协助线上办理及提交申请,或“一次性”收集、核验群众提交的纸质证明材料,实现群众“只跑一次”。 三、工作内容 (一)服务对象 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适龄入学新生。 (二)具体事务 梳理教育入学“一件事”办事指南、应用场景、优化流程、申请事项,以系统融通、数据共享交互的方式进行比对,获取和确认以下信息: 1.新生入学信息采集——必要事项 户籍类证明(公安部门) 不动产权证书(自然资源部门) 2.新生入学信息采集——自选事项 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查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出生医学证明(卫生健康部门) 四、职责分工 1.区教育局:负责统筹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一件事”的整体推进,适时协调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共同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编制办事指南、工作指引等范本,明确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一件事”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件结果等要素。推进建设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一件事”业务系统。 2.市公安局平川分局:配合教育部门按需提供入学人员户籍、居住证等信息的核验。协助教育局建设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一件事”业务系统,实现系统自动查询有关信息并进行自动审核。 3.区人社局:开展社会保险参保信息核验,协助教育局建设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一件事”业务系统,实现系统自动查询有关信息并进行自动审核。 4.市自然资源局平川分局:提供住宅不动产登记信息,协助教育局建设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一件事”业务系统,实现系统自动共享不动产登记信息。 5.区卫健局:负责提供儿童预防接种、体检等信息,协助教育局建设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一件事”业务系统,实现系统自动共享接种体检等信息。 五、实施步骤 (一)制定工作实施方案(2024年6月底前)。建立体制机制,由教育局牵头组织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制定印发工作方案、办事指南、工作指引等材料。 (二)广泛开展工作调研(2024年7-9月)。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开展调研,全面了解各学校入学政策和报名系统现状以及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一件事”重点难点和群众需求。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细化工作方案及相关事项。 (三)统筹资源建设系统(2024年10-12月)。教育、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卫健等责任部门召开会议,对接业务流程、开展信息协同,全力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一件事”业务系统建设。 (四)试点运用与系统调试(2025年1—6月)。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一件事”业务系统投入运行。根据白银区试点开展情况,我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分步骤整合到省级系统。 (五)全面实现“一网通办”(2025年7月)。区级系统全面接入全省政务服务网,实现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一件事”“一网通办”。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实施。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加强沟通协调,建立联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明确时间节点,做好流程优化、系统对接、信息共享、电子证照应用等工作,确保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一件事”有关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评价监督。及时收集、受理群众反映的教育入学“一件事”问题,加强对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一件事”办理情况的跟踪评估,对工作推进不及时、工作落实不到位、群众反映问题突出的,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载体,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同时做好政策解读,提高群众对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一件事”的知晓度和参与度,积极营造有利于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的良好氛围。
附件: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一件事”办事指南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一件事”办事指南 一、基本信息 1.事项名称: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一件事” 2.服务对象:群众适龄儿童子女(即当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入读小学适龄儿童及小学毕业应升入初中儿童少年) 3.审批(服务)层级:区级 4.办理形式:网上办理、现场办理 5.法定办结时限: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前 6.承诺审批(办结)时限: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前1周,具体以各学校的招生方案为准 7.是否收费:否 8.中介服务事项名称:否 9.是否需要勘验、组织听证、专家评审、检测:否 10.审批机关是否委托服务机构开展技术性服务(名称):否 11.是否实行告知承诺办理:否 12.是否实行容缺办理:否 13.办理时间:以区教育局和各学校的招生方案具体时间为准 14.办理地址: 线上平台办理:平川区政务服务网专窗网址 线下办理地址:每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期间,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在校内设立服务点,提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相关事宜咨询、办理等 二、设定和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三、办理条件 1.群众适龄儿童子女(即当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入读小学适龄儿童及小学毕业应升入初中儿童少年)。 2.申请入学儿童法定监护人提供的所有材料需真实有效,若有隐瞒、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四、申请材料 1.在片区有固定住房平川户籍儿童。按照《平川区城区小学招生入学划片范围》到相应片区学校网上提交审核资料,需要提供的资料:本人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缴费机打发票(含自建房房产证)。特殊情况根据需要提供父母结婚证、儿童医学出生证明等相关材料。 2.在片区有固定住房非平川户籍儿童。需要提供的资料:本人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缴费机打发票(含自建房房产证)。特殊情况根据需要提供父母结婚证、儿童医学出生证明等相关材料。 3.政策性保障入学儿童。对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等符合相关政策性保障入学儿童,按照有关规定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教育局根据学校学位优先安排儿童就读。 4.在片区租房户和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提供本人户口簿、房屋租赁合同(辖区内)。特殊情况根据需要提供父母结婚证、儿童医学出生证明等相关材料。 五、办理流程 义务教育适龄儿童监护人按照平川区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入学公告要求,在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入学系统或学校设立的服务点完成预登记、信息确认、获取入学通知信息等3个流程。
白银市平川区教育局 2024年6月26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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