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3013912770D/2026-206759 生成日期: 2026-01-28
文       号: 关键字: 信息,公开,政府,发布,内容
所属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发布机构:
白银市平川区教育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平川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6-01-2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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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发布《白银市平川区教育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月1日到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平川区教育局锚定“应公开、尽公开” 原则,持续拓宽信息公开覆盖面,在公开目录中系统设置履职依据、政策解读、预算决算、重大项目、应急信息、回应关切、学校简介等核心板块,全方位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主动公开。依托政府网站发布各类信息57条,其中包含政策解读20条、回应关切14条、教育业务相关信息23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动态资讯、政策宣传等内容共计1443条,实现信息多渠道、广覆盖推送。

)依申请公开。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收到任何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管理为规范公开流程、提升信息查阅便捷度,区教育局建立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多项工作制度;2025年度未制发、废止任何行政规范性文件。

    (政府信息平台建设。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日常运维,保障各类信息及时更新发布。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主阵地作用,同时借助微信公众号拓展公开渠道。同步设置领导干部职务信息公开栏,依据人事调整动态,及时更新部门负责人、职能范围等关键内容。

    (监督保障。严格落实“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工作要求,不定期开展信息发布抽查工作,严防涉密信息、个人隐私信息违规公开,切实筑牢信息安全防线。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平川区教育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区要求,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对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和群众期盼,仍存在短板,具体问题及改进情况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 公开内容供需匹配不足。信息公开以“部门视角”为主,对群众急难愁盼需求响应不精准,随迁子女入学、学区划分等高频咨询事项信息碎片化,群众获取信息成本高。

2. 公开渠道协同不足。政府网站、公众号“各自为战”,部分重要信息未同步发布,未形成闭环传播体系,影响信息传播实效。

3. 互动回应机制不健全。回应关切栏目互动性弱,群众疑问回复不及时、不深入,缺乏常态化民意反馈机制,良性循环未形成。

(二)改进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区教育局坚持问题导向,明确责任时限,扎实推进整改,提升政务公开质效。

1. 精准对接需求,优化公开内容。开展需求调研,形成《群众关切教育信息清单》,编制标准化模板;关键节点开设专题,实现“一站式”查询;新增回应集锦栏目,降低群众信息获取成本。

2. 强化渠道协同,构建一体化格局。制定同步发布管理办法,确保核心信息同步发布;优化栏目设置实现互联互通;拓展载体,用短视频等形式解读政策,提升传播力。

3. 健全互动机制,提升回应质效。建立7×24小时咨询响应机制,明确回应时限;常态化开展互动日活动;建立诉求督办机制,推动政务公开向双向互动转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平川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ypc.gov.cn/zfxxgk/bmdwxzjd/bmdw/qjyj/xxgknb/index.html)查阅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平川区教育局联系。(地址:平川区教育局兴平北路1号,邮编730900,电话:0943—6622597,传真:0943—6622597,电子邮箱:52395282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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