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2023-172778 生成日期: 2023-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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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发布机构:
白银市平川区教育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3-01-09 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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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发布《平川区教育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平川区教育局政务公开工作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基本原则,逐步扩大了公开范围,在信息公开目录中分别设置了履职依据、政策解读、预算决算、重大项目、应急信息、回应关切、学校简介等。

(一)主动公开。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发布的信息106条,政策解读、回应关切31条。

(二)依申请公开。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方便群众查阅,平川区教育局先后建立了主动公开工作制度、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等。2022年,我局没有发布、废止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落实专人负责日常运行和维护,确保及时有效更新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需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作用,同时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媒介扩大公开范围。设置领导干部职务信息公开栏,根据部门职能和人事调整情况,及时将部门负责人、职能范围等内容在公开栏上进行公开。

(五)监督保障。按照“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不定期抽查信息发布工作,杜绝涉密信息,私人隐私信息等被发布上网,最大限度的保障了信息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包括决策公开力度不够、信息公开及时性不够、各股室信息公开联动效能较低。

将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以《条例》要求为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规定,按照主动公开范围和事项,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进一步做好涉及教育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载体建设。优化调整信息公开平台的栏目和功能,扩大信息公开渠道和范围,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新媒体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运用,推动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微信、QQ发布同步,进一步加大我区教育工作宣传力度。

三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的落实。继续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前审查实施办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政府信息发布制度和责任追究等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常态化进行。

四是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综合素质。进一步适应新常态、新思路,在不断提升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的同时,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理论知识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提升专业素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平川区人民政府网站查阅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平川区教育局联系(地址:平川区教育局,邮编730900,电话:0943—6622597,传真:0943—6622597,电子邮箱:99713977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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