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平川区科学技术局
单位2018年度决算数据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部门情况
根据平机编委发2015【21】号文件,区科学技术局机关行政编制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纪检监察员1名。机关后勤事业编制1名。
区知识产权局副科级建制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编制3人,其中局长1名。隶属区科技局管理。
区生产力促进中心副科级建制事业单位,编制人数5人,其中主任1 名。隶属区科技局管理。
单位编制人数:14人,在职人数16人,其中生产力促进中心2人,属于三支一扶人员,不占编制。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科学技术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研究科技发展战略。
(二)牵头拟订全区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科技计划,起草有关地方性科技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三)研究全区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科技重大专项;拟订科技促进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
(四)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优化科技资源配置。
(五)负责编制和实施科技基地计划,提出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和政策建议,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协助管理区内的各级各类科技基地。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技术的开发推广及技术服务平台与体系建设,指导科技园区、基地、科技创业及孵化平台建设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牵头组织院地院企产学研科技合作;制定科技成果推广政策,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八)负责全区科技成果和技术市场管理工作;负责申报省级和市级科学技术奖的组织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
(十)制定科学技术普及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促进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政策,制定科技保密管理办法;负责科技评估、宣传和统计工作。
(十一)组织拟订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政策,负责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二)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及专利管理与服务工作,统筹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管理体系建设,健全完善知识产权预警、涉外应对、维权援助机制。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科学技术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白银市平川区科学技术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纪要、档案、应急值班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承担政务公开、安全保密、信访、党务、信息、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财务、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机关的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二)政策法规与科技管理股
负责监督检查科技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负责起草地方性科技政策、规章草案;负责局各股室依法行政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创新型企业试点和科技体制改革;负责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区级软科学研究计划和全区科普工作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科技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指导科技进步工作;负责全区农业科技工作,指导农业科技园区的建设工作;负责市级科技型企业的培育和组织申报工作;指导科技咨询、招标、评估等科技中介组织的发展;协同有关部门审核独立科研机构和区级科技学会、协会、研究会;负责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负责科技特派员管理工作。
(三)发展计划股
负责拟订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科技计划经费配置建议,协调组织实施;负责编制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基地组建计划;负责组织协调科技攻关、重点新产品、科技重大专项、重大科技产业化工作,组织科技评估管理和科技统计管理等相关工作;协助管理区内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基地;管理区内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及经费使用;负责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和组织申报工作。
(四)成果与技术市场管理股
负责全区科技成果、技术市场管理和科学技术奖励工作;负责拟订科技成果管理推广计划和促进技术市场发展政策;负责全区科学技术成果保密工作;组织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工作;负责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统计分析;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优秀中青年专家的培养、选拔工作。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近年来,为了支持当地企业发展,区科技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积极组织企业向上申报科技项目。目前已推荐甘肃沃霖牧业,白银新乐雅陶瓷,甘肃天碁新型建材,白银博康养殖,甘肃丰奎生物,白银凤璋农牧,白银宇太苑农业,甘肃万马泉农业生态公司等8家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新型企业和科技型企业,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3家,重新认定1家,新认定省级创新型企业6家。推荐甘肃容和,甘肃天碁新型建材,平川种籽公司等3家企业认定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我区已有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家、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7家);2018年已完成科技成果转化3项(1.利用植物秸秆生产葡聚糖酶新技术;2.轻质多功能泡沫陶瓷生产技术;3.高温动力型改性锰酸锂正极材料制备技术及产业化)。
(三)科技促进创业就业和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我局积极搭建科技创新创业服务平台,逐步完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开展新品种引进选育、农作物高效种植、畜禽健康养殖等现代农业技术集成与示范推广,加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提高农业科技服务实效,加快大蒜种植基地、食葵种植基地、黑枸杞种植基地、马铃薯种植基地、中药材种植基地、优质西瓜种植基地、于大川黑头驴养殖基地等7个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引导涉农企业、农业技术推广单位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实施科技项目,建立产学研合作技术创新体系。推进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行动,开展农业新技术培训和示范带动,加大企业科技特派员的选派力度。紧紧围绕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着力加强科技特派员创业链建设和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服务。目前,已组织科技特派员深入村社,对农户进行各类技术培训6期(次),受益540余人(次)。
(四)大力扶持科技创新基金支持力度
我区多次邀请专家团前来宣讲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技术创新驱动基金申报注意事项,解读基金投向、投资方式,通过参加培训和深入企业挖掘,现有大象能源公司申请省科投1500万元科技增信基金已通过银行放贷;白银海佳电泵公司申请1000万元、白银东鹏公司申请2000万元的增信基金已通过甘肃银行审批,正在按程序办理相关贷款手续。
(五)产学研合作情况
我区在保持原有20多所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产学研合作的基础上,鼓励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开展新的科技合作项目,把最新的科技成果应用到生产中来,推动企业核心创新能力的提升。继续巩固建设区政府与清华大学材料学院建立产学研合作基地;甘肃国农公司、博康养殖公司、沃霖牧业公司分别与甘肃农业大学动物科学技术学院和动物医学院建立大学生实习基地并挂牌;丰嘉晟现代农业科技开发公司与兰州大学生命科学院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并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1名;顺宝养殖公司与甘肃农科院建立产学研合作基地,并签订合作协议;宝积镇吊沟村、大湾村与甘肃林科院专家签订苹果种植技术合作协议;海佳电泵与兰州理工大学机电学院签订长期技术合作协议,并建立大学生实训基地;桔瑞公司与甘肃农科院土肥所建立长期合作关系;赛诺公司与江南大学、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生物酶制剂新产品的研发;大力支持熙瑞公司与上海红果宝开展技术合作,丰富产品,开拓市场;我区科技型企业已经成为科研院所产学研合作重要舞台。年技术市场成交合同完成8300万元;产学研合作签订项目完成20个,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不断提升。
(六)知识产权保护及运用情况
区知识产权局利用“科技活动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面向社会公众宣传《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为群众和企业解答涉及知识产权方面的问题,2018年以来共发放知识产权方面的宣传资料4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00多人次。并成功举办发明创造与知识产权、企业专利信息利用等培训。通过活动的开展,提高了我区公众和企业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进一步营造了尊重知识、崇尚科学、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氛围。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64件。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本年收入165.07万元。其中科学技术支出359.7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1万元。上年度结转227.4万元。
(二)收入执行情况。
1. 行政运行收入118.96万元;
2. 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收入20万;。
3. 科技条件专项20万元;
4. 社会保障和就业6.11万元。
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行政运行(2060101科目)收入为:118.96万元,占总收入比重为73%;科学事务管理支出(2060199科目)收入20万元占总收入比重为12%;科技条件专项(2060503科目)收入为20万元占总收入的比重为12%;社会保障(2080502科目)收入6.11万元占总收入的比重为3%。
3.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析
本年支出合计为:365.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303.14万元;项目支出为62.69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为:
人员经费总计:119.94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06.82元(基本工资55.88万元,津贴补贴46.77万元,资金4.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3.12万元(退休费6.11万元,奖励金7.01万元)。
公用经费总计:183.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2万元(其中:办公费2.31万元,印刷费7.73万元,水费0.12万元,电费0.38万元,邮电费0.45万元,取暖费1.35万元,差旅费2.53万元,培训费0.12万元,公务接待费0.4万元,工会经费0.81万元)。其他资本支出167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0.76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更新166.24万元)。对企事业单位补贴49.5万元。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结余情况分析
上年度结转227.40万元,本年度收入165.07万元;支出合计为:365.83万元,基本支出303.14万元,项目支出62.69万元,年末结转为26.63万元。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无负债,本年度净资产为1524525元,比上年度3494193 元,下降了51%,主要年终结转资金减少了。
本年度固定资产新增加37960万元电脑设备等一批(科协、科技局)总计为 1258137元,比上年度1220177元,增加3%。
没有部门项目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款)行政运行(项):指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日常公用经费。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科技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