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0403013912770D/2023-00005 | 生成日期: | 2023-02-17 |
文 号: | 关键字: | 意见,林业,征求,日,稿 | |
所属机构: | 平川区政府办 | 发布机构: |
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 ||||
信息来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发布时间:2023-02-17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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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时间:2023年02月16日 结束时间: 2023年03月05日 摘要信息: 为明确《森林法》第52条规定的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标准,切实保障森林经营活动依法有序开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研究起草了《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依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要求,现将征求意见稿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以提出意见和建议,反馈至电子邮箱:ldczqyj@163.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5日。 附件: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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