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3013912770D/2023-00007 生成日期: 2020-06-20
文       号: 关键字: 国家,意见,农村,农业,重点
所属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发布机构: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农业农村部关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信息来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发布时间:2020-06-20 15:24
浏览次数: 6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条关于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进行调整的有关规定,经组织科学评估,林草、农业农村两部门共同形成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电子邮件:国家林业和草原局dzwszgc@163.com;农业农村部ssbkw@cafs.ac.cn。 
  二、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8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动植物司资规处(邮编:100714);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资源环保处(邮编:100125)。 
  三、联系电话:010-84238449;010-59193273。 
  有关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9日。
   
  附件:

1.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征求意见稿)

2.关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农业农村部
2020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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