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0403013912770D/2024-00010 | 生成日期: | 2024-06-25 |
文 号: | 关键字: | 林业,草原,局,资金,办法 | |
所属机构: | 平川区政府办 | 发布机构: |
财政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
信息来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发布时间:2024-06-25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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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4〕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林业和草原局,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财政部、国家林草局制定了《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其中,除国家公园支出外,第十一条涉及项目储备相关规定于下达2025年资金起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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