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3013912770D/2023-00007 生成日期: 2023-09-29
文       号: 关键字: 林业,草原,甘肃省,局,权
所属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发布机构:
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甘肃省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办法》《甘肃省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川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9-29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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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林业和草原(林业)局,兰州新区农林水务局,甘肃矿区林业和草原局,省白龙江、小陇山林业保护中心,局直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甘肃省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办法》《甘肃省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经局务会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9月28日

附件:

甘肃省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办法.pdf

甘肃省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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