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0403013912770D/2023-00002 | 生成日期: | 2023-07-03 |
文 号: | 关键字: | 动物,公告,重要,日,生态科学 | |
所属机构: | 平川区政府办 | 发布机构: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3年第17号)(发布调整后的三有名录) | |
信息来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发布时间:2023-07-03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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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3年第17号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我局制定了《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经征求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科学技术、生态环境、卫生健康等部门意见,并组织科学论证评估,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人工繁育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的,应当依法及时办理备案手续;本公告发布前已经开展人工繁育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活动的,应当于2023年9月30日前依法办理备案手续。 特此公告。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6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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