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620403013912770D/2024-00008 | 生成日期: | 2024-03-01 |
| 文 号: | 关键字: | 经营,林草,生产,种子,许可证 | |
| 所属机构: | 平川区政府办 | 发布机构: |
| 平林草许准〔2024〕2号关于同意核发甘肃忠沃文冠果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行政许可决定 | |
|
信息来源:平川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3-01 10:31
浏览次数:
|
|
|
|
|
|
平林草许准〔2024〕2号 甘肃忠沃文冠果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请办理《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办发字〔2021〕66号)规定的发证条件,同意核发从事苗木类生产经营的《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你公司要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林草种子管理的法律法规,如从事具有植物新品种权林草种子生产经营,应当取得品种权人的授权。新草品种未经审定通过的,不得发布广告,不得经营、推广。 许可证号:X62040320240002,该许可的有效期自2024年2月29日至2029年2月28日。 《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发放后,发证机关将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投诉举报专项检查等方式,对被许可人进行日常监管。申请人生产经营条件与承诺内容不符的,根据具体情况要求其限期整改、行政处罚或者依法撤销《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同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开展联合惩戒。 白银市平川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2月29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