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3013912770D/2024-00008 生成日期: 2024-03-01
文       号: 关键字: 经营,林草,生产,种子,许可证
所属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发布机构:
平林草许准〔2024〕2号关于同意核发甘肃忠沃文冠果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行政许可决定
信息来源:平川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3-01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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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林草许准〔2024〕2号

甘肃忠沃文冠果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请办理《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办发字〔2021〕66号)规定的发证条件,同意核发从事苗木类生产经营的《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你公司要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林草种子管理的法律法规,如从事具有植物新品种权林草种子生产经营,应当取得品种权人的授权。新草品种未经审定通过的,不得发布广告,不得经营、推广。

许可证号:X62040320240002,该许可的有效期自2024年2月29日至2029年2月28日。

《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发放后,发证机关将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投诉举报专项检查等方式,对被许可人进行日常监管。申请人生产经营条件与承诺内容不符的,根据具体情况要求其限期整改、行政处罚或者依法撤销《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同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开展联合惩戒。  
    《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办理延续,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提出申请。

白银市平川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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