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620403013912770D/2022-172854 | 生成日期: | 2022-03-07 |
| 文 号: | 关键字: | ||
| 所属机构: | 平川区政府办 | 发布机构: | 平川区政府办 |
| 平川区国家储备林建设总体规划获国家林草局单报单批 | |
|
信息来源:平川融媒
发布时间:2022-03-07 16:00
浏览次数:
|
|
|
|
|
|
2022年3月3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生态建设工程管理中心邀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在北京召开了《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国家储备林建设专项规划(2021-2050年)》专家论证会。专家组一致同意《规划》通过论证。 平川区委、区政府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和《甘肃省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为引领。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为主要任务,以创新投融资机制为动力,扎实开展林业和草原碳汇行动,持续巩固提升林草系统碳汇能力,建设一批优质高效、功能多样的国家储备林,将平川区成功打造为白银市国家储备林建设的“先行区”,甘肃中部极具特色生态产业“示范区”,黄河上游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样板区”,西部矿区生态修复治理的“双碳”经济“创新区”。规划在王家山镇、水泉镇、宝积镇、共和镇区域内营造45万亩国家储备林。项目总投资约55亿元,采用“投资人+EPC+O”的模式,争取国家储备林贷款30年(即造林期限6年,运营管理24年)。 近期经过积极向上汇报衔接,国家林草局同意平川区单独报批国家储备林建设总体规划,并组成以中国工程院院士尹伟伦为组长的专家组开展了专题论证,专家组给予了高度认可和充分肯定,一致同意通过论证。国家林草局批准平川区按照国家储备林相关政策和规定开展有关工作。 平川区国家储备林建设符合国家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相关政策要求,对增加当地植被覆盖,保障甘肃中部生态安全,促进当地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等具有重大意义。国家储备林建设工程实施后平川区森林面积将跨越式增加,区域生态环境明显向好,实现“藏林于山,储材于木”,通过林果、碳汇等为主的绿色经济多元化,实现农民增收、林业增效、国土增绿的美好愿望;通过农业、林草、旅游的融合发展,实现优质农产品、林特产品、旅游产品等高位提升,通过采煤沉陷区治理和生态修复加速,实现“地下挖煤、地上储碳”的良性循环,盘活“双碳经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