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3013912770D/2024-00001 生成日期: 2024-01-15
文       号: 关键字: 信息,公开,政府,行政,情况
所属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发布机构:
白银市平川区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平川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1-15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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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发布《白银市平川区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平川区林业和草原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围绕林业和草原中心工作,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一)主动公开。

平川区林业和草原局通过“平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白银市平川区林业和草原局”子网页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各类信息138条。其中:主要职责1条,人大建议办理1件、政协提案办理1件、行政审批信息7条、领导介绍10条、预算决算2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重大决策8条,政策解读9条,回应关切11条,其他信息86条。

通过“平川林草”微信公众号、“平川林草”今日头条、“平川林草”抖音发布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法规等各类信息772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本年度未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数量0件,现行有效数量0件。平川区林业和草原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规范程序公开政府信息,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明确专人负责, 主要领导负全责、分管领导为审核责任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人管、有人做、有人督,按要求及时更新。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由区政府按照国家标准建设,由部门安排专人负责相关栏目的信息维护,栏目设置合理。

(五)监督保障平川区林业和草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落实审核责任,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及时、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不够丰富,广度不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改进情况:一是强化举措,压实责任,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二是进一步加强局属各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对公开内容实行动态管理和定期审查,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质量;三是强化政策解读工作,进一步提升政策文件解读质量,加大解读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平川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网址:https://www.bypc.gov.cn/zfxxgk/bmdwxzjd/bmdw/qlyhcyj/zfxxgknb/index.html)查阅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白银市平川区林业和草原局联系(地址: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长征西路504号,邮编730913,电话:0943—6622611,传真:0943—6622611,电子邮箱:pc662261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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