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3013912770D/2026-206622 生成日期: 2026-01-23
文       号: 关键字: 信息,公开,政府,行政,情况
所属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发布机构:
白银市平川区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平川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1-23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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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发布《白银市平川区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围绕林业和草原中心工作,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一)主动公开。2025年,在“平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161条,其中:人大建议1件、政协提案2件、行政审批15条、领导介绍13条、决策公开5条、政策解读11条、回应关切11条、其他信息103条。

通过“平川林草”微信公众号、“平川林草”今日头条、“平川林草”抖音等政务新媒体平台发布各类信息795条。

(二)依申请公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办结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本年度未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数量0件,现行有效数量0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及时、规范。删除过期失效信息4条。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明确专人对网站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平台进行定期维护和监控,按要求更新栏目,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五)监督保障。着眼于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建设,健全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确立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经办人员抓具体”的工作机制,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组织及人员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对照上级最新要求和群众期待,仍存在一些不足,如政策宣传解读的形式单一,政务新媒体建设有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等。

改进情况:一是持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二是持续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不断丰富政策解读形式,运用图文结合等方式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切实提升政策宣传解读效果。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制度及内容建设,增强公众对政务新媒体的关注度和参与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原则,确保政府信息特别是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切身利益等重点领域信息能够更加及时、准确和规范地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平川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网址:https://www.bypc.gov.cn/zfxxgk/bmdwxzjd/bmdw/qlyhcyj/zfxxgknb/index.html)查阅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白银市平川区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长征西路504号,邮编730913,电话:0943-6622611,传真:0943-6622611,电子邮箱:pc662261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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