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620403013912770D/2026-207896 | 生成日期: | 2026-03-10 |
| 文 号: | 关键字: | 儿童,事实,抚养,认定,人员 | |
| 所属机构: | 平川区政府办 | 发布机构: |
| 白银市平川区民政局关于发放2026年3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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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平川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6-03-10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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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甘肃省民政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等12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甘民发[2019]101号)和《白银市特困人员认定实施细则》(市民发〔2021〕93号),2026年3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发放审批工作已经结束。发放标准分散供养每人每月1080元。符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儿童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费,不再发放残疾人生活补贴。同时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和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条件的未成年人,选择申请纳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范围的,不再认定为特困人员。 2026年3月共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费194人,保障金额209520元;为保护儿童权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信息不宜向社会公开,请各乡镇和街道遵照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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