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0403013912770D/2024-00010 | 生成日期: | 2024-08-13 |
文 号: | 关键字: | 社会,组织,附件,检查,登记 | |
所属机构: | 平川区政府办 | 发布机构: |
关于责令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限期整改的通知 | |
信息来源:平川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08-13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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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各社会组织: 经查,以下社会组织连续两年未参加年检(名单详见附件1),现责令在9月12日前参照社会组织整改方案(附件2)进行整改。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规定,社会组织必须每年参加年度检查。拒不接受监督检查的,将给予警告、责令改正、限期停止活动的处罚;累计两年不接受年检的,予以撤销登记(具体法规内容详见附件3)。
如有疑问,请与社会组织管理和政务服务股联系,联系人:周尚玲,电话0943-6622949。
附件: 1.连续两年未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名单 2.社会组织整改方案 3.有关法律规定
白银市平川区民政局 2024年8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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