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0403013912770D/2023-00001 | 生成日期: | 2023-04-28 |
文 号: | 关键字: | 培训,养老,人员,职业,技能 | |
所属机构: | 平川区政府办 | 发布机构: |
关于开展2023年全区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有关事宜的通知 | |
信息来源:平川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4-28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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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各养老机构: 根据甘肃省民政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有关事宜的通知》(甘民函〔2023〕9号)及白银市民政局、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有关事宜的通知》(市民发〔2023〕34号)文件精神,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2023年全区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政府为主导,民政和人社部门配合支持,依托具备培训能力的职业院校、医疗机构、专业培训机构和养老机构等实训基地,大力开展养老护理人员培养工作,于2023年12月底前,全区完成养老护理员培训不少于51人次。 二、组织实施 (一)培训对象 主要包括已从事养老护理工作的人员、有意愿从事养老护理工作的人员、有意愿掌握养老护理职业技能人员等。参加培训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脱贫家庭子女、脱贫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高校及职业院校毕业年度毕业生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残疾人、退役军人、企业(社会组织)职工(含劳务派遣人员)。 (二)培训机构 本次培训由2021年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招投标确定的平川雄立职业培训学校承担,实训基地为白银市向阳医养院。培训教师由具有养老护理三级以上职业等级资格证书和护理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培训工作严格按照人社部门职业技能培训的监管要求和程序组织实施,培训结束后由培训机构对合格人员组织参加全省统一职业技能登记评价,评价通过人员取得养老护理员初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三)培训报名 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站要配备相应的养老护理员。请各乡镇(街道)接到通知后,统筹协调,广泛宣传,于4月28日前将拟培训人员花名册报区民政局养老服务股。 三、经费来源 本次免费培训,所需的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专账资金、就业补助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列支。对五类人员(农村脱贫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两后生”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在培训期间给予每天30元的生活费补贴,补贴直补到户内一卡通或培训者本人银行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我区养老服务健康发展、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的实际行动。各相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健全保障措施,保质保量的完成年度培训任务并取得实效。 (二)加强管理。大力开展养老服务护理人员职业技能竞赛,按照规定对获奖选手予以表彰奖励,并晋升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 (三)加大宣传。采取多种方式,做好培训计划和从业人员待遇政策解读和宣传,通过创新方式和手段,提高政策的知晓度。充分利用媒体,树立先进典型,营造为老、敬老、爱老的社会风尚,不断增强养老服务人员的职业荣誉感和岗位吸引力,鼓励引导更多养老服务护理员就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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