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3013912770D/2024-00001 生成日期: 2024-01-11
文       号: 关键字: 公开,信息,政府,申请,情况
所属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发布机构:
白银市平川区民政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平川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1-11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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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发布《白银市平川区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民政局严格按照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及时公开民政重点信息,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2023年,截至12月底,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41篇、规划计划2篇、决算预算5篇、社会救助7篇、养老服务6篇、社会福利11篇、社会组4篇、政策解读3篇、人大提案3篇。

(二)依申请公开。认真落实《白银市平川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流程,提高办理时效,提升答复质量,依法保障公众的知情权。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三校三审”制度,所有拟公开的信息须经过编辑人员、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签字才予以发布。2023年,我局没有发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依托平川区人民政府网站、平川区民政局微信公众号,积极履行职能,公开政务信息。

(五)监督保障。健全完善我局政务公开相关制度,严格落实信息发布、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主动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等反馈渠道接收群众意见建议,出现问题,及时解决,及时自查,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无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对政务公开的界定还不够明确,并存在公开不及时的情况;二是配套制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健全;三是对局属单位的检查指导较少。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强化监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树立良好形象。二是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增强政务透明度,确保处事公正,办事公开。三是充实政务公开内容,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为、难点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平川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bypc.gov.cn/zwgk/dep/59/cat/2582.html)查阅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于平川区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平川区兴平南路95号)邮编730913,电话:0943—6622949,电子邮箱:84729495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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