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3013912770D/2025-00001 生成日期: 2025-01-06
文       号: 关键字: 公开,信息,政府,工作,申请
所属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发布机构:
白银市平川区民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平川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5-01-06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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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发布《白银市平川区民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月1日到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区民政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要求,严格落实政务公开有关工作部署,全面推进民政领域信息公开,不断丰富公开内容,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对民政工作的工作质量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一)主动公开。2024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的规定和要求,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丰富主动公开的途径,加大政务公开的透明度,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认真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12月底,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82其中政策法规5篇、部门文件6篇,规划计划3篇、社会救助10篇、养老服务8篇、社会福利23篇、社会组织13篇、政策解读8篇、建议提案2回应关切3篇、决策公开2篇

(二)依申请公开。认真落实《白银市平川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流程,提高办理时效,提升答复质量,依法保障公众的知情权。2024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着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全覆盖。通过平川区人民政府信息网,向社会公开我局的机构设置、部门职能、领导成员及职责、财政预算决算、政策性文件以及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做好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坚持从制度上约束,积极、稳妥地推进和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2024年,我局没有发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依托平川区人民政府网站、平川区民政局微信公众号,积极履行职能,按照“公正、公平、便民”原则,采用常年公开、定期公开、不定期公开、事前公开与事后公开相结合等方式及时公布更新我局日常工作重点、群众关心民政领域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信息,确保信息公开高效及时透明,切实推进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专栏建设。

(五)监督保障。不断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校三审”制度,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主动通过各种反馈渠道接收群众意见建议,出现问题,及时解决,及时自查,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无误。对网站进行定期检测,对新媒体账号进行规范管理,特别是在重要节会期间,加强对干部使用互联网纪律的监督管理,以确保网站和新媒体健康安全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公开内容还不够广泛,信息更新数量还不够发布的政务信息质量不高制度还不够健全。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日常业务有待提高三是对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的理解和把握不够,对各项政策的理解不能灵活运用,对新出台政策的解读形式单一,缺乏工作亮点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强化监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树立良好形象。二是创新政务公开工作途径,加大政务信息公开范围、提升政务信息公开质量,持续做好政务公开数据统计等基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提升各项信息、通知、报告的可读性,文件内容的务实性。三是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凡是能主动公开的一律主动公开,以广大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为突破口,从群众视角着力强化政策发布、解读和回应,提高政民互动水平和为民服务实效,切实满足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平川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bypc.gov.cn/zwgk/dep/59/cat/2582.html)查阅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于平川区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平川区兴平南路95号)邮编730913,电话:0943—6622949,传真:09436621421电子邮箱:84729495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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