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3013912770D/2026-206414 生成日期: 2026-01-16
文       号: 关键字: 公开,信息,政府,工作,情况
所属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发布机构:
白银市平川区民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平川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6-01-16 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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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发布《白银市平川区民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月1日到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区民政局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全面深化民政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在丰富公开内容、提高公开实效上持续发力,切实保障群众各项民主权利,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提效能,推动民政工作质量和群众满意度双提升。

一)主动公开。2025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的规定和要求,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丰富主动公开的途径,加大政务公开的透明度,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认真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12月底,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27篇,其中政策法规6篇、部门文件6篇,规划计划5篇、社会救助9篇、养老服务10篇、社会福利30篇、社会组织18篇、政策解读12篇、建议提案8篇、回应关切10篇、决策公开13篇。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490篇。

)依申请公开本单位严格依照《白银市平川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保障公众的知情权。2025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管理本年度,我局严格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全域覆盖、全面提质。依托平川区人民政府信息网站主阵地,集中公开机构设置、部门职能、领导成员及职责、财政预算决算、政策性文件等核心政务信息,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动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以制度化建设强化流程约束,稳步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2025年,我局未发布规范性文件,无废止事项。

政府信息平台建设依托平川区人民政府网站、平川区民政局微信公众号,严格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原则,综合采取常年公开、定期公开、不定期公开及事前事后公开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发布并动态更新我局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民政领域群众关切事项及相关政策法规,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高效、及时、透明,持续夯实门户网站及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专栏建设根基。

监督保障。持续强化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校三审”制度,严守“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底线。主动畅通群众反馈渠道,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及时响应处置,同步开展常态化自查,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无误。定期开展网站安全检测,规范新媒体账号运营管理;在重要节会期间,进一步加强干部互联网使用纪律监督,保障网站及新媒体平台安全健康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对政务公开的界定还不够明确,并存在公开不及时的情况;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思想认识有待提高三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细则和政策的把握还不够全面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强化监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树立良好形象。二是进一步提高人员思想意识,加强学习、管理,强化监督、考核,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提高服务水平,树立良好形象。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通过规范和完善,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在行动上,增强政务透明度,确保处事公正,办事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平川区人民政府网站

网址https://www.bypc.gov.cn/zfxxgk/bmdwxzjd/bmdw/qmzj/zfxxgknb/2024n/art/2025/art_39338efefa234c02af3bdce279fce3dd.html)查阅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于平川区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平川区兴平南路95号)邮编730913,电话:0943—6622949,传真:0943—6621421,电子邮箱:84729495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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