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0403013912770D/2024-00029 | 生成日期: | 2024-09-11 |
文 号: | 关键字: | 资产,项目,登记,区,帮扶 | |
所属机构: | 平川区政府办 | 发布机构: |
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区2024年度帮扶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工作的通告 | |
信息来源:平川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4-09-11 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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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全区帮扶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有效保障帮扶项目资产安全,确保帮扶项目资产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持续发挥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央农办、财政部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乡村振兴局、省委农办、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和监督实施意见的通知>》、《白银市平川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办法(试行)》、《白银市平川区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和资产移交实施意见》要求,现就全区帮扶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确权登记范围 2024年度全区使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形成的帮扶项目资产进行首次确权登记。 二、确权登记类型和内容 本次确权登记帮扶项目资产分为公益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到户类资产。公益性资产主要为公益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类固定资产,主要包括道路交通、农田水利、供水饮水、环卫公厕、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电力设施、电商服务设施等方面的资产。经营性资产主要为具有经营性质的产业就业类项目固定资产及权益性资产,主要包括农林牧产业基地、生产加工设施、旅游服务设施、经营性基础设施、光伏电站和股权债权类资产等。到户类资产主要为通过财政补助等形式帮助贫困户发展所形成的归农户所有的不动产。 三、确权登记时间 本次帮扶项目资产确权登记时间为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0日结束。 四、确权登记组织实施 本次帮扶项目资产(主要是经营性资产和公益性资产)所有权确权首次登记一般程序为通告、调查、审核、公告、登簿、颁证、移交。区上成立了白银市平川区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白银市平川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办法(试行)》、《白银市平川区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和资产移交实施意见》。按照《实施意见》要求相关资产管理部门组织开展实地调查、登记内容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在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指定场所(乡村两级)进行公告(公告期不少于15天)。公告期内,相关权利人对登记事项提出异议的,资产管理部门应对提出的异议(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登簿并提请区人民政府同意后依法颁证。 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 、区农业农村局、区林草局等单位和相关乡镇按照《实施意见》要求承担2024年度所实施帮扶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和资产移交工作任务。 五、其他事项 本次帮扶项目资产确权登记不向单位和个人收取任何登记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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