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3013912770D/2026-206449 生成日期: 2026-01-20
文       号: 关键字: 公开,信息,政府,工作,行政
所属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发布机构:
白银市平川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pcqnyncj
发布时间:2026-01-20 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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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发布《白银市平川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要求、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建设阳光透明、法治高效的服务型政府,同时有效落实国家“三农”战略部署区农业农村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坚持把推进农业农村行政领域政务公开作为展现“三农”成果的重要抓手,按规定主动公布、公开有关政府信息,进一步维护群众权益,持续推进乡村振兴。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5年度,区农业农村局本着“三审三校”制度在政务公开网站中主动发布政府信息155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制度15,公示公告21条,履职依据23条,规划计划6条,预算决算8条,强农惠农12条,应急信息6条,政策解读15条,决策公开10条,人大政协提案建议15条,回应关切8条,政策咨询问答库1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以来,我局未收到任何通过受理电话、网络平台、来信等方式提出的相关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区等有关文件要求,制定《白银市平川区农业农村局“三审三校”制度》,为信息公开平台规范运行提供组织保障。平台账号由专人管理,主要承担平台后台管理、数据维护、网友留言回复及技术故障排查等工作。各业务股室室负责本领域信息的起草、审核、报送,落实“谁起草、谁审核、谁负责”的工作要求。2025年,我局没有发布和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聚焦农业农村重点领域,持续深化信息公开广度与深度。一是抓实政策解读专栏,针对涉农法律法规、重要政策文件,通过图文解读、视频宣讲、问答集锦等多元化形式,把“专业语”转化为“家常话”,让群众清晰知晓政策出台背景、核心内容及适用范围。二是做强强农惠农专栏,及时公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产业扶持、乡村振兴项目等惠民政策及落实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做细政策法规与农业知识专栏,定期更新农业农村领域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种养技巧、病虫害防治等内容,为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实用指导,助力提升农业生产能力。

(五)监督保障

1.健全工作机构与责任体系平台严格落实“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层层落实”的工作体系,转发信息由平台管理员初审,重点审核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再报分管领导审核,涉及重大事项、重要政策的信息须经主要领导审定;审核通过后,由平台管理员统一在对应平台发布,并对审核过程中的纸质材料存档备查。

2.落实保密与安全审查制度。严格执行 “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落实保密审查、三审三校制度,严防涉密信息、敏感信息泄露;加强平台网络安全、数据安全防护 。

3.严格信息发布质量管控。明确信息发布主体、时限、格式、解读要求,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加强政策解读、图解、问答等多元化解读,提升信息可读性与实用性;定期清理失效、过时信息,维护信息权威性。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

结果纠

其他结

尚未审

总计

结果维

结果纠

其他结

尚未审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过去一年,区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呈现稳步推进、持续向上的良好态势,但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建设服务型政府、法治政府的目标任务,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

一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强化。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定职责认识不够深刻,未能充分站位群众需求,主动梳理公开事项,存在“被动响应多、主动谋划少”的情况,与服务型政府建设中“主动服务、靠前服务”的要求存在差距。

二是公开质量有待提升。一方面,政务公开内容较为单一,多集中于常规工作通知等基础事项,对政策解读、民生关切、重点工作进展等群众高度关注的内容覆盖不够;另一方面,因内容针对性、实用性不强,导致公开平台点击率偏低,未能充分发挥信息公开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核心作用。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点攻坚任务,切实扛起整改责任,从以下三方面推动工作提质增效: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筑牢责任根基。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纳入干部职工常态化学习培训内容,明确责任分工、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工作人员从“要我公开”向“我要公开”转变,切实提升服务质效和政府形象。二是完善制度体系,构建长效机制。聚焦信息公开全流程管理,修订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公开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机制》等制度,明确公开范围、标准、程序和时限;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核、发布、解读、回应闭环管理机制,将制度要求细化为具体工作举措,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落地见效。三是聚焦群众需求,充实公开内容。以“群众关切”为导向,梳理形成民生领域重点公开事项清单,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业务工作作为公开核心;加大线上公开平台建设力度,优化公开页面布局、提升检索便捷性,全面、精准、规范公开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政策文件、办理流程、结果公示等信息,切实让政务公开成为连接政府与群众的“连心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平川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bypc.gov.cn/)查阅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区农业农村局联系(地址:平川区长征西路二号统办楼,邮编730913,电话:0943—6622602,电子邮箱:bypcnm@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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