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0403013912770D/2023-172853 | 生成日期: | 2023-01-20 |
文 号: | 关键字: | ||
所属机构: | 平川区政府办 | 发布机构: | 平川区政府办 |
平川区2022年人社工作总结 | |
信息来源:平川区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3-01-20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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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以来,平川区人社局在上级人社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工作部署,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总体要求,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和稳就业保就业各项政策,紧扣保障民生和服务发展两大主题,全力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将2022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围绕稳就业,就业服务水平有新突破。 (一)抓重点群体,拓展渠道“增”就业。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和经济下行压力带来的失业风险,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采取落实政策、开发岗位、强化服务、加大投入等措施推动就业,进一步稳定就业数量、提升就业质量,全面落实各项就业补贴、就业再就业政策,全力扶持高校毕业生、转复员军人、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扶持各类人员自主创业,实现稳定就业。2022年,全区城镇新增就业5015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00.3%;失业人员再就业2111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05.6%;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903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12.9%。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0.82%。 (二)抓载体建设,推进创业“带”就业。把推动创业、打造创业载体平台建设作为推动经济发展的着力点,充分发挥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培育创新主体、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作用,实行孵化基地动态管理,执行严格的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进退出机制,目前,我区已建成省级就业创业孵化示范基地1个,市级就业创业孵化示范基地3个。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优化创业创新环境,充分激发社会创造力和市场主体活力,鼓励创业、支持创业,积极推动创业担保贷款发放,解决创业资金难题,截止目前发放贷款7623万元;组织推荐人员参加“甘肃省‘百千万’创业引领工程新业态创业达人选拔赛”和“2022年创业能力提升训练营”。 (三)抓平台载体,优化服务“促”就业。不断建立完善城乡统筹的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提供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各类符合条件人员,解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问题,全区共开发公益性岗位125名,形成了就业援助长效机制;结合疫情防控需求开发临时公益性岗位515个。全年输转富余劳动力25461人,组织化输转率75%以上,创劳务收入7.12亿元(其中输转脱贫劳动力6553人,创劳务收入1.7亿元)。一是开展人社局长直播带岗暖心活动,进一步做好疫情期间公共就业服务,加强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服务,宣传就业政策、解读就业形势、提供就业岗位。二是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月、残疾人就业帮扶活动、“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等公共就业专项服务活动,为劳动者求职就业和用人单位招聘用工搭建人力资源供需平台。三是深入企业调研,对企业吸纳就业扶持政策、社会保险惠企政策等相关工作解读宣传,开展“援企稳岗、服务千企”主题活动,通过到企业召开座谈会、深入生产一线等方式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和用工情况,向企业宣传讲解援企稳岗政策,发现和解决企业遇到的社保和就业问题,全力为企业纾困解难。四是提供便捷高效的就业服务,细化公共就业服务窗口服务内容,规范服务流程,优化服务标准,全面提高就业服务质量和效率。依托基层就业服务平台深入社区(村)开展走访调查,建立了完善的台帐和专门的数据库,提供适合于他们的有针对性的职业指导,帮助他们实现就业。对具有就业创业愿望和相应条件的重点群体,提供岗位推介、就业创业相关补贴政策等服务。严格按照《甘肃省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办法》拨付程序,全年共使用就业专项资金4762.08万元,其中:社会保险为1431人补贴2144.48万元,岗位补贴为1514人补贴2588.59万元,其他各类补贴29万元。 (四)抓技能培训,强化能力“保”就业。根据省市关于职业技能培训的安排,结合疫情防控形势,积极谋划部署2022年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充分利用农闲时机,结合“就业援助月”、“春暖农民工”等专项活动,组织实施企业职工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转业培训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行动以及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等专项行动计划,统筹推进其他各类就业群体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大力开展创业培训,激发社会创业活力。完成技能培训5628人,就业技能培训1724人、创业培训400人、企业岗位技能提升3504人,(其中:新型学徒制培训200人,康养类培训518人,脱贫劳动力培训488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16.8%,培训后就业率达到96%以上。 (五)抓就业帮扶,持续发力“振”乡村。深入实施乡村振兴就业帮扶行动,结合工作实际,继续做好脱贫人口的稳岗就业工作。强化扶贫车间规范运行监管,促进扶贫车间向乡村就业工厂转型发展。健全按需设岗、因岗定人、因岗定责、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的管理机制,加强乡村公岗动态管理,稳定岗位规模,动态调整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将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纳入就业援助范围。年内已完成3家帮扶车间转型升级为乡村就业工厂,10家帮扶车间(就业工厂)共吸纳务工人员213人,其中脱贫人口110人,同时利用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对10家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每年度吸纳甘肃籍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按3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奖补,已兑现奖补13.2万元;年内新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岗位8人,总数达到238人。 二、围绕惠民生,社会保障水平有新提升。 (一)全力释放社保政策红利助企纾困。为积极应对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和经济下行压力,帮助各类参保企业稳定岗位、走出困境,全力发挥失业保险稳定就业岗位、助力企业发展作用,进一步释放疫情期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等政策红利。采取“无申即核、即申即享、免申即享、直补快办”等快办、速办、秒办经办新模式,全力以赴稳定市场主体,落实“降、缓、返、补”政策,全年共为787户(次)企业减负3628.46万元。一是降,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为345户企业减免失业保险费1640万元;二是缓,加大缓缴社保费力度,为22个特困行业及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其他市场主体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85万元,惠及企业5户(次);三是返,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为188户企业发放稳岗返还986.86万元;四是补,加大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和扩岗补助力度,为238户企业17840人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892万元,为11户企业164人发放扩岗补助24.6万元。为全区抗疫情、稳岗位、纾困境、解难题、惠民生发挥了社会保障“稳定器”作用。 (二)全面落实各项社保待遇调整政策。一是落实了企业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待政策。为符合调待条件的2986名企业退休人员调整了养老金,月人均增加养老金133元;为符合调待条件1993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了养老金,月人均增加养老金172元。二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享受人员的中央财政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每人每月93元提高至每人每月98元,提标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达到每人每月123元。三是失业金支付标准由每人每月1413元调整为1593元。四是为领取工伤保险长期待遇的20人调整了伤残津贴、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费等待遇,其中伤残津贴人均月增加123元,护理费月人均增加138元,供养亲属抚恤费月人均增加39元。 (三)全力做好困难群体养老保险费政府代缴。为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加强与乡村振兴、公安、卫健、民政、残联等部门数据共享,通过乡镇街道摸底核实,全面落实困难群体养老保险费政府代缴动态清零工作,推动社保扶贫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全年共代缴“五类”困难群体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6568人,落实代缴资金65.68万元。其中:低保对象3520人、重度残疾人970人、农村计生“两证”户2034人、特困人员44人。困难群体养老保险实现100%全覆盖。 (四)持续发力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为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根据平川区2022年“攻坚提升年”行动总体方案,印发了《白银市平川区实施全民参保扩面行动方案》,多措并举,大力推进扩面征缴。全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12386人,缴费人数7551人,缴费人数增长率为5%;征缴养老保险费9609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14%,基金收入执行率104%;发放养老金10546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97%,基金支出执行率98%。全区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153家9805人,其中:在职7674人,退休2131人;征缴养老保险费13182.23万元,参保人员缴费率为100%;征缴职业年金2889.5万元;累计发放养老金13259.15万元、发放职业年金240.28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98%,基金支出执行率98%。全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69008人,其中:享受待遇人数17871人,续保人数41061人,续保率93%;累计征缴养老保险费2123万元,发放养老金2704万元。全区参加失业保险22500人,其中:缴费人数21910人;累计征缴失业保险费1776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20%,基金收入执行率104%;累计支出失业保险基金2129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314%。全区参加工伤保险各类企事业单位398户14089人,新开工工程建设项目28家,参保率100%;累计征缴工伤保险费426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03%,累计支出工伤保险基金348万元,完成全年任务111%;已参加工伤保险的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实名制动态管理达到100%。 (五)积极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围绕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改革目标,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平稳运行。以机关事业单位待遇支付政策为依据,按年度推进退休“中人”养老保险待遇实发工作,加强业务经办管理,严格审核退休人员参保信息、个人档案、缴费记录,做到基本信息和参保缴费数据准确无误,进一步规范和简化养老保险待遇计发流程。完成“中人”新办法计发待遇510人,已完成有企业工作经历“中人”社保基金转移74人。 (六)稳步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扎实开展全国统筹历史数据整理工作,严格按照测试方案要求,坚持“全员参与、全流程参与、全业务参与”原则,尽快熟悉新的经办系统功能及业务流程,确保能更加顺利的开展工作。进一步健全与税务部门的业务协同机制,提升社保费申报缴纳便捷度。 (七)大力开展社保基金管理年提升行动。进一步完善社保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风险防控体系,加强数据共享、规范审核管理、规范资格认证、健全系统功能、完善监督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全面开展自查和整治工作,完善制度机制,切实提升社保基金管理水平,维护社保基金安全。同时,做好人社部、人社厅下发疑点数据核查比对工作,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经办机构全面开展核查工作,不折不扣抓好落实,逐项整改销号。持续开展重复领取待遇、欺诈冒领待遇核查力度,坚决堵塞社保基金漏洞,全年共追缴社保基金11.75万元,其中:追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金分别为2.37万元、8.08万元、1.3万元。 (八)努力提升社保待遇进卡发放率。为加快电子社保卡注册工作,提高电子社保卡覆盖率,通过平川融媒、人社微信公众号、微信城市通等多种渠道开展宣传互动,组织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人员线上及线下开展注册工作,扩大电子社保卡的社会影响力,签发电子社保卡人数占常住人口数达到46%以上。积极推进社保待遇进卡人群覆盖率,基本养老保险当年新增待遇领取人员待遇进卡率达到100%,历年养老保险待遇进卡率分别达到机关保99.8%、城乡保99.8%、企业保77%;工伤、失业保险领域当年待遇领取人员待遇进卡人群覆盖率达到99%;就业创业补贴进卡人群覆盖率达到100%。 三、围绕强队伍,人事人才工作有新进展。 (一)深化人事人才制度改革。一是认真贯彻甘组通字﹝2019﹞64号和甘组通字﹝2019﹞111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白银市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办法》,进一步规范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流程,落实“先引进后备案”制度,全年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共116人,其中教育系统44人,卫生系统72人,已全部完成备案工作。二是全力推进事业单位职员等级晋升工作,配合区委组织部完成《白银市平川区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工作实施方案》,并对全区符合实施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范围人员基本情况进行摸底,为全区纳入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的273家事业单位核定设置1785个事业管理岗位,十级管理岗位干部升九级职员2人,占比22.22%。三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放管服”改革精神,依据各事业单位备案的内部及层级岗位晋升方案,于3月份、9月份完成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内部及层级岗位晋升工作,各类岗位备案758次,晋升岗位961人次。落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单列相关政策,为乡村工作三十年取得副高职称的专技人员完成了岗位单列,共单列7个;为乡村工作二十年取得中级职称的专技人员完成岗位单列,共单列12个;完成2022年区内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兑现待遇工作。 (二)拓宽基层单位选才用才渠道。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同组织部、编办积极合作,制定2022年白银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全区共47个招聘岗位,拟招聘104人(其中乡镇49人,区直部门5人,幼儿教师50人),7月份已通过网上报名及初审;通过“三支一扶”基层项目选派5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通过“特岗教师”计划共招聘29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教育工作;招聘26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企业服务;引进农村定单定向生1人;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优化社区干部队伍结构,面向区内基层服务项目和民生实事就业项目人员公开选拔8名、面向社会选拔100任专职社区工作者,共有1392名符合报名条件人员报名成功。 (三)做好专技人员职称评审认定。进一步规范和优化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流程,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完善专业技术管理制度,不断提升专技人员管理水平。一是认真开展专技人员继续教育。深入贯彻落实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以及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明确继续教育在促进专技人员事业发展中的功能和推动经济社会建设中的作用,不断提升专技人才管理水平。对全区参加继续教育的专技人员进行审核备案,今年共审核各类专业技术人员4412人。二是正确把握职称评审政策导向。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区关于人才评价工作精神,根据“向基层倾斜,对在艰苦偏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技人才、急需紧缺的特殊人才等,要有一些特殊政策”的要求,逐步实行县以下基层单位高级职称单独分组、单独制定条件、单独评审的规定,并对乡村一线工作满30年、20年的专技人才,不受岗位数额限制,开通特殊渠道进行申报评审。已完成教育系列全省有效正高6人、副高93人,基层有效正高31人、副高48人,中级204人;卫生系列全省有效正高1人、副高11人,基层有效正高5人、副高2人,农业系列全省有效正高1人、副高4人,中级16人;工程系列全省有效副高4人,中级26人;图书资料系列副高1人;经济系列副高1人;体育教练系列中级1人;群众文化系列中级1人;人力资源培训系列中级1人;文博系列中级2人;农村实用人才2人的职称评审工作。三是积极做好非公企业职称评审。充分发挥职称评审的激励作用,积极鼓励我区非公有制企业务工人员参加各类职称和职业资格考试,积极开展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工作。今年完成非公企业申报中级职称12人的职称评审工作。四是建立专技人员职称库。为进一步全面掌握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资源现状,加强动态管理,提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管理和服务水平,于2022年3月—6月建立了白银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数据库。及时与各相关单位沟通,就有关基础数据进行调查摸底和信息收集录入工作,完善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档案信息库。解决了以往专技人员底数不清的现象,大大的提高了职改工作的效率,更好的完善了职称备案制度。 四、围绕保稳定,和谐劳动关系有新面貌。 (一)加强宣传引导,积极营造良好用工氛围。利用专题法制宣传日、“春风行动”大型人才招聘会、“双节”期间开展的根治欠薪集中接访等活动,向相关成员单位及农民工广泛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期间共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现场解答咨询300余人次,有效增强了用人单位依法用工意识,提高了农民工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营造了关心关爱农民工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加强打击惩治,全面治理拖欠工资行为。一是及时受理欠薪投诉案件。进一步畅通24小时投诉电话,对排查发现和投诉举报的欠薪线索建立案件处理台账,做到“快立、快审、快结”。2022年,共受理共受理各类欠薪投诉案件258件,已协调处理251件,为劳动者追发工资4763万元,涉及劳动者人数2582人,投诉案件结案率97%,农民工工资清欠率96%;答复各类网络留言187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6份,受理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受理投诉案件966件,已办结965件,案件办结率99.9%,受理全省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投诉案件493件,已办结483件,案件办结率99.3%,未发生一起50人以上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二是对已办结的欠薪案件开展“回头看”,认真复核,确保被拖欠工资确实发放到每个农民工本人手中,截至目前我区共复查复核已办结案件1655件,未复核案件44件,案件复核率97.4%;三是对建设领域工程项目发生欠薪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要查处欠薪,把欠薪问题及时解决好,还要对根治欠薪各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四是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查明违法事实,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五是对符合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名单列入条件的,特别是移送公安机关的欠薪案件,一个不落,全部列入失信名单,向社会公布,并按时推送,实施联合惩戒。专项行动期间依法向社会公布重大欠薪违法案件1起,依法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1起。 (三)构建长效机制,规范各项制度落实生效。规范在建工程项目“五项制度”及“标准化工地”落实情况,在原有的季度巡查机制下,健全了前期摸排梳理、中期现场巡查、后期督促整改机制。2022年,共计检查各类用人单位298家,其中建筑企业39家,加工制造企业32家,餐饮服务企业63家,其他用人单位164家,大多数企业均能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率95%,集体合同签订率85.86%。共排查各类在建工程项目87个,其中政府投资工程项目53个,其他项目34个,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总人数9876人;落实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制度覆盖率97%,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覆盖率均为100%,在建工程项目劳动合同签订率100%,银行代发工资制度覆盖率97%,目前全区所有在建工程“五项制度”均已有效落实。 (四)加强调解仲裁,有效解决劳动关系纠纷。按照仲裁办案信息化、仲裁员管理信息化、仲裁工作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要求,接入并使用调解仲裁办案系统,实现了省、市、区三级联网运行;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仲裁案件卷宗进行整理,案卷材料以案件为单位整理,案卷分为裁决卷和调解卷,并按年度立案审理标准进行归档,实行“一案一卷”。2022年,共审理劳动争议案件191件,已结案191件(其中裁决13件、调解178件),涉及金额360万元,结案率100%,调解率93.2%,另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8件;推行宣传落实“互联网+调解”平台工作,2022年在线调解案件43件,为当事人提供在线调解、相关法律政策宣传和案件处理进展等服务,实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接待来访群众340人次,对来信来访群众提出的问题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耐心地给予答复,做到了事事有答复、件件有回。不断推进劳动争议基层调解组织建设,目前全区各乡镇、街道、有关企业已建立基层调解组织50家,对全区的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五、围绕提素质,人社服务效能有新气象。 (一)着力推动人社为民服务直通车。按照省市人社部门统一部署,积极制定工作方案,设立工作专班,配备专人负责“直通车”各项工作,依托现有窗口设置,增设“急难愁盼”反映区、信访接待区等5个区域,强化业务协同、信息共享,及时拓展不同部门间信息共享范围,及时解决企业和群众跨部门办理业务急、难、愁、盼问题,确保企业和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促进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坚持依法放、重监管、强服务的原则,围绕直接面向群众和企业的政务服务事项,大力推行“不来即享”、“不见面”服务。行政许可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实现“全业务上网”,办事指南在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上公开,政务服务网申请事项、咨询事项办结率、及时率达到100%。 (三)稳步推行人社服务“好差评”。在社保服务大厅开展人社政务服务“好差评”,实现人社政务服务事项、评价对象和服务渠道全覆盖,围绕减时间、减材料、减环节、减成本、减跑次,以企业、群众办事满意度为标尺开展评价。针对一些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等特殊群体需求,提供上门服务。 (四)积极转变行风作风。着力在依法依规、公开透明、优质高效、便民利民上下功夫,积极营造干事创业、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常态化开展“日日学、周周练、月月比”,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综合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虽然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省市目标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具体表现在:一是就业创业形势严峻,就业结构性冲突短期内仍存在;二是社会保障工作压力明显,追缴欺诈、冒领社保基金的难度增大,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待遇实发工作推进缓慢;三是欠薪冲突隐患显现,部分工程工程款拨付不及时,有不能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存在;四是事业单位岗位数额紧缺,且当前职称评审标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在专业技术人才相对密集的教育、卫生部门职称评审矛盾尤为突出。 2023年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以创业带动就业为重点,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一是持续推进就业工作。努力保持就业局势稳定,始终把就业工作放在首位,实施稳定和扩大就业的新一轮政策,采取开发岗位、强化服务、加大投入等措施推动就业,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努力实现2023年城镇累计新增就业5000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000人、困难人员再就业500人。二是持续推进“一创新两建立三提升”行动。贯彻落实各项全民创业优惠政策,落实各项社保补贴政策,多渠道宣传各项优惠政策,鼓励企业、个人缴纳社会保险,推动下岗失业人员实现灵活就业。三是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以深化企业职工、高校毕业生和返乡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为抓手,大力开展就业与创业能力培训,全面提高城乡劳动者的就业竞争能力、职业转换能力和创业带动能力,计划2023年完成技能培训5000人。四是继续发挥就业平台促进就业作用。根据劳务输转工作实施方案,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多措并举、精准施策,不断探索劳务产业发展新思路,以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等群体为重点服务对象,帮助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务工就业。2023年计划完成输转2.5万人,创劳务收入6.5亿。五是持续强化就业帮扶。继续做好脱贫人口的稳岗就业工作,力争脱贫劳动力就业规模不低于上年。推动乡村帮扶车间提质增效,吸纳务工人员不低于上年。规范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运行,保持乡村公益性岗位规模总体稳定。六是加强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扶持。完善创业政策,强化创业服务,从解决返乡农民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创业就业问题入手,加大投入,提高农民工素质,拓展创业空间,扩大就业渠道。 二、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线,着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保障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完善覆盖全民、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一是持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扩面为重点,健全参保扩面机制,紧跟参保对象的动态变化,加强参保登记管理,持续扩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面。继续巩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成果,开展工伤保险扩面专项行动,继续推进建筑业按项目参保工作。力争2023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数增长率达到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缴费率达到100%;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困难群体政府代缴养老保险费覆盖率达到100%;失业保险参保人员缴费率达到98%,缴费人数增长率达到1%。二是稳步推进社会保险统筹层次。继续抓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后续工作,持续提升系统应用和业务经办能力。进一步健全与税务部门的业务协同机制,提升社保费申报缴纳更便捷。三是延续实施降费率缓缴等政策。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岗位。进一步做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扩大缓缴政策实施范围,使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惠及更多市场主体。四是全力确保各项社保待遇调整和发放工作。坚守保发放底线,继续做好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工作,按时、足额、规范发放待遇。进一步规范失业保险待遇发放,开展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调整工作。五是扎实开展基金风险防控工作。落实风险防控归口管理和重要岗位轮岗机制,聚焦重复领取、死亡冒领、在押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大额发放、同一银行账户发放多人待遇等高风险业务,推进数据稽核与实地稽核,防范化解基金风险。加强与法院、公安、银行等部门联合协调机制,不断提升依法依规追讨能力,有效防止社保基金流失。 三、以服务和发展人才为己任,推进人事人才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人才工作相关要求,深入落实人才人事优化服务行动。一是按照省、市、区计划,做好各类人员的公招工作。统筹实施“三支一扶”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继续做好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工作,做好急需紧缺人才的引进及事业单位招考的等相关工作。二是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制定出台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的配套工作程序,重点完善社区和各类聘用人员管理制度,保障和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确保“放管服”改革后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有关权限“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三是进一步完善人员管理评价机制,持续推动职称评聘工作改革,进一步改进职称工作扁平化服务,全面推进行业主管部门联审,不断提升职称评审质效。做好初级职称考核认定、中高级职称推荐评审工作。 四、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目标,加强劳动执法工作。一是落实欠薪治理体系。落实各类企业工资支付主体责任,确保工资发放有单位、有可靠资金、有可靠方式,实现农民工工资月清月结。落实部门责任,推动工程立项审批从严把关,落实建设资金监管措施,规范工程款支付,严防缺资施工、垫资施工、拖延工程款支付及结算。严格落实工资保证金制度,规范工资保证金收缴、使用、退还办法,实现及时收缴,按时退回;对未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或缴存金额不足的,依规对参与工程招投标或承担工程予以限制。二是加大重点问题解决力度。组织协调建设施工项目行政主管部门,对已建和在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实施清理排查,动态掌握各个项目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底数,落实清欠工作方案、落实责任主体,分类做好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加强重点企业工作指导,加强针对性的工作指导、督促协调有关部门,限期落实源头管控措施和有效解决办法,推动有关问题或案件化解在源头,解决在当地。三是做好两个“移交”工作。做好源头性案件和涉嫌欠薪犯罪案件移交工作,加强与公检法的工作联系和协调,深入落实劳动监察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充分发挥刑事司法打击作用,震慑欠薪犯罪行为,增强劳动维权的力度和成效。四是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力度。规范高效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努力提高调解率,做好裁审衔接工作,确保案件处理法律适用准确,实现“案结事了”,切实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争取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达到65%以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0%以上 五、以提升服务效能为定位,开展行业行风建设。持续推动行风建设,促进干部作风持续转变,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效能,全面推动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维权等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为群众营造省力、省时、省心的服务环境。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和企业需求,以解决企业和群众“急难愁盼”为导向,做优做强“人社为民服务直通车”窗口,深入推进“人社快办”行动,持续开展人社服务“好差评”工作,确保好评率达到96%以上。常态化开展“日日学、周周练、月月比”练兵比武活动,引导人社干部职工人人争当“人社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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