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0403013912770D/2021-172853 | 生成日期: | 2021-05-19 |
文 号: | 关键字: | ||
所属机构: | 平川区政府办 | 发布机构: | 平川区政府办 |
白银市平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 发展“十四五”规划 | ||||||||||||||||||||||||||||||||||||||||||||||||||||||||||||||||||||||||||||||||||||||||||||||||||||||||||||||||
信息来源:平川区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1-05-19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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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起点,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准确把握发展环境和内外条件的深刻变化,积极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全力推进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发展。根据《白银市平川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为明确未来五年(2021—2025年)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制定本规划。 一、“十三五”期间行业发展成就 “十三五”期间,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快速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圆满完成各项指标任务,为“十四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一)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十三五”期间,我区主动适应全区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创业规模,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健全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相结合的机制,有效建立了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的联动机制,进一步稳定了就业形势、提高了就业质量。同时,及时制定发展经济拉动就业、帮扶企业稳定就业、政策扶持鼓励创业等一整套政策措施,进一步创新和完善积极就业政策体系。特别是2020年,为进一步消除疫情对全区就业形势的不利影响,坚决落实市上出台的《坚决打赢疫情阻击战支持企业复产复工的政策措施》《就业扶贫“2345”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白银市关于保居民就业的工作方案》等政策措施,为做好“六保六稳”工作起到了有效的支撑作用。 “十三五”期间,全区城镇累计新增就业人数47550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9199人,困难人员再就业4297人,城镇登记失业率始终控制在4%以下,累计争取就业专项资金20164.11万元。连续10年举办“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活动,累计为区内5万多名有就业愿望的求职者搭建了对接的交流平台。累计提供就业岗位2.3万个,达成就业9000余人。累计劳务输转12.3万人;创劳务收入累计23亿元,累计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劳务输转16257人次,创劳务收入1.63亿元。全区累计职业技能培训22194人,创业培训2500人。累计完成精准扶贫劳动力培训20384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1995人。加强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落实力度,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6000万元,涉及创业者400多人、企业19户,创业贷款资金扶持和政策带动力度明显加大。打造创业孵化服务平台,大力培育创新创业主体,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目前,全区共建成省级孵化基地1家,市级孵化基地3家,累计入驻创业实体942户,吸纳带动就业3245人。 (二)脱贫攻坚成效明显。“十三五”期间,我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就业扶贫工作的统一部署和总体要求,按照“精准、细致,下沉、主动,高效、服务”的工作思路,结合全区脱贫攻坚工作实际,注重“输血式”扶贫到“造血式”扶贫的转变,创新五大模式促进就近就业,全区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和稳定就业。 一是持续加大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结合我区实际,积极开发乡村道路维护、乡村保洁绿化、乡村水电保障、农村养老服务、保洁环卫、防疫消杀、巡查值守等公共服务工作的乡村公益性专岗,实施就业援助,帮助贫困劳动力在本村实现就地就业,在各乡镇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230名(其中,易地扶贫搬迁点34名,爱心理发员40名,村级疫情防控员61名)。二是鼓励引导开办就业“扶贫车间”。充分发挥扶贫车间的带动功能,全区开发认定“扶贫车间”11家,吸纳本地劳动力400余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50余人。三是完善并落实社会保险扶贫政策。共代缴“五类”特困人员养老保险费17492,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员11265人、低保对象3357人、重度残疾人811人、农村计生“两证”户2018人、特困人员41人。 (三)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持续推进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启动全民参保计划扩面专项行动,制定出台《白银市平川区全民参保计划扩面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建立覆盖全区的全民参保登记信息平台,实施动态管理。不断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做好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职能划转工作。确保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防范和化解社保经办风险。认真贯彻落实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全面落实社会保险“减、免、缓”政策,减免全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786万元、工伤保险费53万元、失业保险费61万元。开展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工作,对113家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补贴3641万元。 “十三五”期间,全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9796人,累计征缴30833万元,发放36984万元,月人均养老金由1976.8元提高到2587.8元,年增长率6.2%。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68820人,累计征缴4356万元,发放8732万元,基础养老金由85元提高到113元;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8882人,累计征缴18345万元、职业年金10300万元,发放养老金17091万元,月人均养老金由4416元提高到4817元,年增长率3%。参加工伤保险13150人,累计征缴1605万元,支出1352万元;参加失业保险人数21544人,累计征缴4923万元,支出3842万元。 (四)人才队伍日益壮大。坚持以能力素质提升为目标,以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努力为我区经济快速发展,引进、培养和造就一批高素质人才队伍。 ——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完善聘用制度,加强岗位管理,切实做好岗位竞聘工作,完成全区管理、专业技术和工勤岗位的竞聘工作,累计认定1734人次。进一步完善公开招聘制度,正真做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进人主要渠道,十三五期间,累计招聘各类人员338人。全面规范日常工作,对通过新聘用、提拔、调动、转岗、晋升、转正、退休等原因发生岗位变动的人员办理手续并归档,实现了对全区事业单位岗位和人员的实时动态管理。 ——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各类人才和用人单位职称评聘工作,累计为480名事业单位及乡镇工作人员完成初次定职工作。根据省市文件精神,按政策办理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评审工作,及时为取得资格各类人员的资格证书,给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服务。同时,积极鼓励我区非公有制企业务工人员参加各类职称和职业资格考试,最大限度地发挥进城农民工专业特长,努力促进进城务工人员提高工资待遇。十三五期间,累计上报非公有制企业务工人员参加职称评审共76人。 ——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为全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我区积极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加各类招聘会及报名考试工作,“十三五”期间,全省“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报名考试工作中,我区共组织报名3205人,录用214人。 (五)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不断探索有效途径,多措并举、扎实推进,齐抓共管,积极开展“无欠薪”城市创建活动、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隐患大排查、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切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十三五期间,我区累计受理协调处理欠薪投诉案件967件,涉及金额8830.3544万元,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16份,为劳动者追发工资8477万元,涉及劳动者7815人,并督促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5874份。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93%,集体合同签订率82%,农民工工资清欠率96%,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到98%。“五项制度”建立情况得到有效落实。“十三五”期间,落实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制度覆盖率92%;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覆盖率100%;落实工资保证金制度覆盖率96%;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覆盖率90%,在建项目劳动合同签订率100%,银行代发工资制度覆盖率96%,在建工程项目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我区建立了工资支付监控预警机制、农民工工资拖欠台账、农民工工资拖欠群体性事件处置应急预案、农民工欠薪投诉机制、企业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并将保障农民工工资纳入年度综合考核体系。不断加大巡查监察力度,对欠薪企业实行全面监控和预警机制,有效掌握企业欠薪动态,建立欠薪投诉台账。警示用人单位和各有关职能部门,防患于未然,消除潜在危害,及时化解矛盾,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十四五”期间行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十四五”时期,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各项改革特别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人民群众对民生改善的期盼更加多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面临着诸多挑战。 ——就业创业方面。就业总量压力依然存在,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区域性、行业性集中风险不容忽视。主要体现在:一是供求双方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一方面由于技能人才短缺造成用工单位“招工难”,另一方面由于求职者就业期望过高造成“就业难”;二是城乡新增劳动力和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压力大;三是仍有部分下岗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和贫困劳动者,受用工单位招聘条件限制,难以实现就业。 ——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方面。社会保障体系在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等方面有待加强,征缴扩面空间缩小,基金平衡安全运行压力增大。主要体现在: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力度不够大,范围不够广,群众政策知晓率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企业对国家方针政策不了解,不能积极主动地为员工进行参保。 ——人才人事工作方面。人才总量和总体水平与人才强区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制约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仍然存在;人事制度改革尚需进一步深化,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有待继续推进。主要体现在:贫困劳动者参加就业培训的意愿不高;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出台后,培训工种受限制,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进展较慢;县级企业对专业技术人才培养重视程度还不够,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总量不多。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方面。影响和谐劳动关系稳定因素增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面临的形势更加复杂。主要体现在:建设领域依然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重灾区”,工程层层违法转包、分包问题严重,导致发生拖欠工资问题时,责任主体难以确定,为劳动监察解决欠薪问题带来很大障碍。劳动监察执法力量比较薄弱,劳动监察“网络化、网格化”管理还有待进一步增强。 三、“十四五”期间行业发展环境条件分析 “十四五”时期,我国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发展面临多方面优势和有利条件。同时,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不稳定不确定性因素增加,下行压力依然较大。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面临较大压力,就业总量压力特别是青年就业压力不容忽视,就业结构性矛盾突出,制约就业的制度性障碍仍待破除,问题风险不容忽视,就业形势依然复杂严峻;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社会保障制度的可持续发展面临挑战;制约和影响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尚未根除,人才队伍还不能很好适应经济转型升级的需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目标和方向有待进一步明确;高质量发展、产业技型升级、新业态发展给协调劳动关系提出了新挑战;人社公共服务与人民群众的需求尚有差距。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视程度和领导力度持续加大。十九大报告把“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十四条基本方略之一,强调“就业是最大的民生”“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2018年中央政治会议上提出了“六稳”,把“稳就业”放在首位。2019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首次将就业优先政策置于宏观政策层面,指出“就业优先政策要全面发力。就业是民生之本、财富之源”。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强调,“社会保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增进人民福祉的基本制度保障,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制度安排,是治国安邦的大问题”。 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部门,人社工作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人才优先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参与者、社会管理的重要执行者、公共服务的重要提供者、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维护者,必须深刻认识“十四五”时期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立足市情区情,解放思想、主动作为,审时度势,科学分析研判,积极应对形势挑战、用好政策机遇、发挥自身优势、坚定服务理念,不断开创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新局面。 四、“十四五”发展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视察甘肃时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八大发展战略”, “三大转型”的目标要求,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引领,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和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构建更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平川提供支撑和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决策部署,强化宗旨意识,牢记为民情怀,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发展中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 局,深刻认识新发展阶段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机遇和挑战,全面贯彻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坚持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按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深入推进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改革,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理论创新、政策创新,为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坚持依法行政促进公平。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推动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全面健康发展。合理调节各方面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公正和谐。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聚焦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的突出短板和薄弱环节,集中资源、精准投向,着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同时要坚持实事求是,科学确定发展目标、建设规模和标准。 (三)主要目标。坚持共享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好支撑经济社会发展,以深入实施“民生人社、温暖人社、职业人社、法治人社、阳光人社、智慧人社、幸福人社、质量人社”八大行动为目标,努力实现“劳有丰酬,才有优用,技有专长,老有养”,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迈向更高阶。 ——实现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更加充分,质量稳步提高,就业结构更趋合理,就业环境更加公平,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十四五”时期城镇新增就业3万人以上,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稳定在85%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5000人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亿元,带动就业3000人以上。 ——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形成。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失业、工伤保险制度。建立社会保险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实现社保基金的安全可持续运行。到“十四五”期末,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2万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100%,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8%以上,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3万人,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工程项目参保实现全覆盖。 ——人才队伍规模质量不断壮大提升。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推动构建人力资源与实体经济、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坚持人才优先发展,提高人才质量,优化人才结构,做大做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队伍。到“十四五”期末,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4600人,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950人以上。 ——构建更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工作体制进一步完善,到“十四五”期末,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9%以上。积极落实国家政策,保障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继续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达到60%以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8%以上,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结案率达到98%以上。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制度和标准体系全面建立,智慧服务能力显著提高,社会保障卡实现发行应用全覆盖,广大群众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可及性显著增强,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
五、“十四五”规划任务及措施 (一)推动实现比较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坚持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深入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有效应对失业风险,努力实现比较充分和更高质量的就业。 1.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把促进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健全经济发展与就业增长联动机制,将市场就业导向、经济转型升级需求和劳动者就业创业意愿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就业与产业转型升级、新型城镇化、信息化等发展战略的良性互动、深度融合。坚持分类施策,提高劳动参与率,着力培养新的就业增长点,扩大城镇就业规模。强化就业工作领导机制建设,完善就业考核工作体系,把就业成效作为评价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重要指标。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工作。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扶持中小企业,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政策支持,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业岗位。健全就业需求调查和失业预警监测机制,推进就业信息化建设,动态观察和研判就业走势,为宏观决策和制定政策措施提供有力支持。健全市、县(区)政府就业工作组织领导机制,完善考核机制、强化督促检查,使就业优先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强就业政策与教育、社会保障等政策的衔接,促进就业政策的公平与公正。围绕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提高就业质量,进一步完善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政策支持,促进多种形式就业,支持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积极发展家庭服务业,重点推进规范化、职业化建设。发挥失业保险援企稳岗作用。加强就业信息监测平台和就业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社会提供公共就业信息服务。建立完善失业动态监测、预测预警和预防调控“三位一体”工作机制,适时发布预警信息和启动应急预案。抓住国家和省上深入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加快推进黄河上游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创新试验区和现代丝路寒旱农业综合示范区建设,大力培育和发展循环化工、新材料、生物医药、煤炭储运等优势产业集群过程中,创造更多更高质量的就业机会,实现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融合互动。 ——拓展就业增长空间。实施一批科技创新项目,拓展产业发展新空间,创造就业新领域,培育就业增长极。加大基础设施领域和补短板项目建设力度,以中部生态移民供水工程、西格拉滩现代丝路寒旱产业园、打拉池红色小镇等批重点工程为依托,发挥政府公共投资、重大项目对就业的拉动作用。加速服务业转型扩容升级,加快发展健康、养老、育幼、家政、物业等服务业,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多样化升级,增加岗位供给;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服务外包、研发设计、现代物流等产业,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释放就业潜力。 ——统筹城乡就业政策。坚持区域协同、城乡一体,加强政策协调、资源共享、工作协作,增强就业工作整体性。持续完善城乡一体就业政策体系,推进就业制度平等,消除户籍、地域、身份、性别、行业等一切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营造城乡一体化公平就业环境。拓宽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外出就业和返乡创业渠道,推动城乡劳动者在就业地平等享受就业服务,和本地居民视同仁、 公平对待。持续加大财政就业补助资金投入力度,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加强权益维护,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强化劳动纠纷调处,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推进社保制度紧密衔接。 2.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深入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着力解决劳动者创业过程中融资难、税负重、门槛高等问题,使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成为巨大的“就业容纳器”。加大创业资金支持,拓宽创业投融资渠道。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和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平台建设,建立面向人人的创业服务平台,促进产业资源、创业资本、高端人才等创业创新要素和各类服务向创业平台聚集。加强创业导师队伍建设,完善创业导师服务机制。推进创业型城市、街道(乡镇)建设,积极培育创业生态系统。积极参加各级开展的创业大赛、创业峰会、创业创新项目推介和成果展示等助推活动。 ——优化创新创业环境。 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创业风尚,培育创业意识,营造鼓励创业的社会氛围.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创新创业环境,畅通创业创富通道,降低创新创业成本,对新产业新业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加大初创实体支持力度,提供场地支持、租金减免、税收优惠、创业补贴等政策扶持。 ——打造创业孵化集群。 建立质量管理、优胜劣汰的创业就业孵化基地(园区)健康发展机制,打造创业带动就业孵化示范点,争取新建省级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1个,市级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 3个,促进产业资源、创业资本、高端人才等创业创新要素和各类服务向创业平台聚集,为初创期、早中期企业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政策咨询、创业培训、开业指导、风险评估、投(融)资服务、法律援助、事务代理等创业服务。 ——拓宽投融资渠道。 建立健全创业带动就业扶持专项资金长效投入机制,管好用好创业担保贷款,合理增加贴息资金投入,打大担保基金规模,更好发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引导作用,力争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亿元,引导创业担保贷款向科技创新、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生态环境和新业态等领域倾斜。 ——支持发展新就业形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聚焦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经济发展新引擎,依托“创业天下”和各大电商平台,推动以中创博利为龙头的白银数字经济发展中心、全国网红培训基地、云创空间等数字产业孵化基地和平川・云农中试城加快建设,大力发展新经济,培育新业态,开发更多新型就业模式,创造更多就业岗位。促进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加快推动网络零售、移动出行、线上教育培训、互联网医疗、在线娱乐等行业发展,为劳动者居家就业、远程办公、兼职就业创造条件。大力发展夜间经济、网红经济、体验经济,组织节假日促销活动,提振消费信心,稳定市场预期,创造更多灵活就业岗位,吸纳更多劳动者就业。 3.统筹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富余劳动力、退役军人等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采取更加有效的举措,分类帮扶,因人施策,全力以赴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 ——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创业。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结合经济转型升级,通过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以及各类新业态,提供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岗位,拓宽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继续落实“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畅通基层成长发展通道,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小微企业就业。集中开展专项活动,加大对离校未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力度,帮助毕业生更好择业、更快就业。大力实施青年就业见习计划,鼓励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大中型企业提供高质量的见习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加强对高校毕业生专项服务,完善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制度,强化不断线就业服务,为所有未就业毕业生提供电话访问、职业指导、岗位推荐、就业见习、职业培训等“五个一”就业服务。 ——积极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进一步强化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和权益维护“三位一体”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聚焦新生代农民工,针对群体和时代特点,开展大规模、多层次、高质量、有保障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专业技能和胜任岗位能力,带动农民工队伍技能素质全面提升。搭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畅通岗位信息发布渠道,全面开展线上线下多元化就业服务,让有意愿务工群众顺利找到就业门路。加强与重点劳务输入地区的劳务协作,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外出求职就业。积极推进劳务承包和劳务交流,巩固和发展市内外劳务基地。以市场化劳务输转为导向,鼓励和扶持劳务中介组织、劳务经纪人、劳务带头人队伍发展壮大,推动劳务输转市场化、规范化、产业化发展,进一步提升劳务输转质量。支持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通过引导扶贫车间向乡村就业工厂转型发展、全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参与农田水利、村庄道路、环境整治、乡村绿化等工程建设,吸纳更多劳动力就业。力争每年输转劳务人员2.5万人,创劳务收入5.5亿元以上。落实返乡入乡创业政策,通过推进农业全产业链培育,拓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等业态,吸纳返乡人员就业创业。争取创建省级返乡农民工创业示范县区。 ——健全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制度。畅通失业人员求助渠道,健全失业登记、职业介绍,职业培训、职业指导,生活保障联动机制,提供针对性公共就业服务,促进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就业,对于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等就业困难人员,深入摸排、建立台账、动态管理,提供“一对一”精细化服务。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利用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确保零就业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困难家庭至少一人实现就业。加强就业困难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把困难群众的民生底线兜住兜牢。 ——扎实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工作。落实优惠扶持政策,强化针对性就业创业服务,稳定和拓宽就业渠道;增强职业技能培训实效性,给予政策支持,提升退役军人就业能力。
4.强化职业培训。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构建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劳动者学习工作终身、适应劳动者和市场需求的职业培训制度,完善市场配置资源、劳动者自主选择、政府购买服务和依法监管的职业培训工作机制,全方位提升人力资本质量和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根据国家、省、市部署进一步改革完善职业资格制度,规范职业资格管理,畅通劳动者职业技能发展通道。推动建立项目统筹、标准统一、管理规范、覆盖城乡的大培训机制,全面实行“企业订单、劳动者选单、培训机构列单、政府买单”培训模式,探索并逐步尝试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培训、校企合作、互联网+职业培训等培训模式。对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培训需求和就业能力的贫困家庭子女、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民工、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和残疾人等实行免费职业培训。“十四五”期间,实现职业技能培训2.5万人。
5.完善人力资源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深入贯彻落实《甘肃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完善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制度,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建设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打破城乡、地区、行业分割和身份、性别歧视,维护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增强劳动力市场灵活性,促进劳动力在地区、行业、企业之间自由流动。推进人力资源市场诚信体系和标准化建设,提高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信息化水平。规范招人用人制度,尊重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市场主体地位,消除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规范就业中介服务。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人员培训,重点培育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龙头企业和行业领军人才。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进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产品创新,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支持行业协会建设,形成市场自律机制,促进政府、协会、市场主体之间的良性互动。 (二)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1.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促进和引导各类单位和符合条件的人员长期持续参保,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对各类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实现源头管理和精确管理,为全民参保提供基础支持。鼓励积极参保,持续参保。大幅提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群体参加社会保险比例。鼓励具备条件的进城灵活就业人员和农业产业化从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推进实施建筑业等高风险行业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计划。到“十四五”末,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1800人、7.13万人、2.3万人、1.5万人。 2.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个人账户制度。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规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政策,完善缴费激励约束机制。全面落实“先保后征”原则,健全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建立失业保险金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联动制度,落实好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制度。完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工伤保险政策。积极推进工伤预防与工伤康复,制定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办法。依法规范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完善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政策,建立更加便捷的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机制。实施职业年金制度,扩大企业年金制定覆盖范围,鼓励发展商业养老保险,促进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补充保险相衔接,形成多层次的保障体系。 3.建立待遇合理调整机制。逐步建立覆盖全体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合理调整机制,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机制,适度提高失业保险待遇水平。完善工伤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适度提高工伤保险待遇水平。 4.确保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完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制度,实现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可持续运行,与公共财政预算有机衔接,推动实现财政对社会保障投入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坚持精算平衡,建立健全稳定可持续的社会保险筹资机制,分清政府、企业、个人等的责任。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制度,强化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投资运营的监督检查。加大社会保险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完善社会保险欺诈查处和移送制度,健全社会保险监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基金监督信息系统,健全社会保险违法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 5.提升社保经办管理服务。加快完善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融经办服务与信息系统于一体,以社会保障卡为服务载体,标准规范统一,线上线下衔接互通,推动落实社会保险服务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精准高效协同,提供方便快捷服务。加快推动社保经办数字化转型,努力实现社保基金财务业务系统一体化建设,提升社保数据分析应用能力;推动构建“事前承诺——事中监管——联合惩戒”的信用管理新模式,提升社保经办精确管理和精细化服务水平,提高社保经办管理效率和服务可及性。推进与商业银行、街道(社区)基层平台合作,拓展社保经办服务供给渠道。 (三)推进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充分发挥人才综合管理职能作用。大力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以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努力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人才队伍,形成具有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 1.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加快转变政府人才管理职能,保障和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健全市场化、社会化的人才管理服务体系。建立以创新创业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支持机制,完善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创新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完善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机制,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建立完善符合各类人才和岗位特点的评价方式;推进职称制度改革,落实《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完善职称评审办法,提升评价科学性。抓好“双定向”“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基层职称制度,乡镇专业技术人才“直评、直聘”,新冠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职称评审倾斜等制度的落实,加强职称评审事中事后监管。规范职业资格准入和评价管理,推进职业资格与职称制度有效衔接。健全有利于人才资源合理有效配置的顺畅流动机制,促进人才在不同性质单位、不同地域间有序自由流动,提高基层人才收入保障水平,促进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 2.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贯彻落实《白银市企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办法(试行)》等人才引进政策,指导企事业单位制定引才计划,落实“先引进后备案”制度,进一步疏通行业引才渠道,加大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力度。落实“百千人才计划”,每年招聘引进各类人才120名,其中通过公开招聘20名、人才引进100名。“十四五” 期间全区共引进各类人才800名以上。加强创新型、应用型人才培养,提高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素质整体。落实“铜城青年英才”培养扶持计划,遊选、培养、推荐一批学术技术水平较高、能有力支撑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持续开展行业领域首席专家评聘工作,按照“高端引领,以用为本”的原则,评聘一批专业基础扎实,技术水平领先,同行普遍认可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充分发挥培养青年人才、促进创新团队建设的引领带动作用。大力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完善分类分层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体系,发挥继续教育对提升专业技术人才能力素质的主渠道作用,充分利用继续教育基地、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和远程教育等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继续教育活动,不断提升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岗位适应、职业发展和实践能力,推进继续教育制度与工作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等人事管理制度的有效衔接,加大对新晋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业技术人才专项培训力度。专业技术人才每年参加继续教育时间累计不少于90学时。深入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创新职称评价方式,构建多元化评价体系,拓展职称评价人员范围,畅通申报评审渠道,建立设置合理、评价科学、管理规范、运转协调、服务全面的职称制度。完善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激励政策,继续推进县区以下基层高级职称单独评审、选拔推荐特殊人才参加高级职称评审。 3.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以提升职业技能为核心,建设工种相对齐全、技艺精湛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全面深化“校企合作”。加快推进我区产业转型升级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发挥技师传艺带徒作用。以提高质量和提升服务为重点,大力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全面加强质量管理,努力实现由扩大规模、注重质量到质量第一、兼顾数量的转变,由粗放型管理向提升服务品质转变,由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兼顾到突出社会效益第一转变。建立新兴产业技能人才快速成长通道。 4.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分类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重点推进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完善聘用制度,加强聘用合同管理。健全岗位管理制度,建立岗位设置动态调整机制,规范组织竞聘上岗。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探索符合不同行业、专业和岗位类型特点的分类考试考核办法,逐步提高公开招聘的科学化水平。进一步规范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强化考核结果使用。 ——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坚持优化协同高效,改革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探索实行政事权限清单、机构编制职能规定、章程管理等制度,进一步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自主权,建立起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基本服务优先、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服务公平公正的中国特色公益服务体系。根据国家政策,全力落实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工作,打通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晋升通道,不断激发事业单位生机与活力。 ——提升人事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事业单位聘用管理、公开招聘、岗位设置、奖惩考核、选拔任用等工作制度。灵活运用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建立健全岗位动态调整机制和考核奖励机制,在2023年第三轮岗位聘用中推行竞聘上岗制度,推动能者晋升、庸者降级,不断提升人事管理服务水平。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互联网+人社”建设,加大硬软件建设投入,“十四五”中期完成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改造工作,实现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网络化管理。提升管理效能。加快推进智慧人社建设,以互联网+APP等应用为载体,探索开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名制备案管理系统,努力实现岗位设置管理网络化、数字化、便民化。 5.深化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初次分配制度,健全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决定和增长机制,稳步提高职工工资收入水平,规范工资收入分配秩序、缩小工资收入分配差距,优化收入分配格局。 ——深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健全科学的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建立统一规范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完善最低工资制度,保障低收入劳动者基本生活。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不断提高职工工资水平,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 ——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基本工资正常调整机制,按政策规定及时调整基本工资标准。深入推进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合理调控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研究建立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分配激励机制,探索完善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工资管理,完善政策体系。 (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坚持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创新和完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体制机制,实现劳动关系矛盾的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1.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全面深入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完善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巩固大中型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提高小微企业和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改善劳动合同履行质量。指导企业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全面落实工作时间、节假日、带薪年休假等规定,规范企业特殊工时制度。加强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和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加强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监督管理,规范劳务派遣行为,重点规范小微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大力推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推动企业建立多种形式的企业协商民主制度。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加强和创新三方机制组织建设,积极推动工业园区、乡镇(街道)和产业系统建立三方机制。建立劳动关系形势动态监测和分析研判机制。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 2.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机制。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治化建设,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制度,加强专业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加大基层调解规范化建设力度,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加强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工作,提升调解工作规范化水平。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创新仲裁办案方式,优化仲裁办案程序,建立健全案件分类处理制度,依法加大终局裁决、先行裁决、先予执行裁决力度。健全裁审衔接与工作协调机制,提高争议处理效能。推动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建设。完善集体劳动人事权利争议处理机制。依托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完善协调处理集体协商争议的办法,有效调处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 3.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健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体系,厘清层级职责,加强队伍建设和执法保障。发挥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作用,建立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联动处理机制。落实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对检查结果进行公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制度。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程序,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健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长效机制。健全完善监察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劳动保障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和重大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制度,健全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 4.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依托《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推进“陇明公”平台建设,落实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责任和拖欠清偿责任,实施“一书两金一卡”制度,依法严惩拖欠工资违法行为,改进建设领域工资支付方式,发挥好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作用,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法律制度。发挥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等组织的作用,畅通争议仲裁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着力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依法参加和缴纳社会保险,推动实现农民工同岗位员工同工同酬。 (五)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方向,围绕标准化、一体化、信息化,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强化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 1.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劳动者的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体系和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普惠性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制度,创新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供给模式,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功能。建立更加高效便捷的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整合经办服务资源,合理配备经办管理服务人员。健全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将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全部纳入社区管理。健全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和服务平台,加强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服务平台建设,实施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服务卡制度。建立健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体系。 2.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编制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清单,全面公开服务事项,简化办事环节和手续。以公共就业服务管理、社会保险经办业务、人事人才管理、劳动关系协调、社会保障卡发行应用管理等为重点,规范公共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科学确定各项服务所需的设施设备、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标准,加快推进名称统一、标识统一、机构统一、柜台统一的窗口服务品牌建设。 3.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化。推广“互联网+”人社服务模式,推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推动实现业务网上办理、移动办理。深化社会保障“一卡通”建设,深化养老待遇资格认证改革,通过数据共享、大数据分析,实现待遇资格认证业务自动办理。建立纵深防护和协作运营的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增强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4.推进公共服务一体化。按照入口统一、业务协同、柜员经办、线上线下结合的原则,构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内部决策、执行、监督的一体化管理和统筹协调机制,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税务、工商、公安、民政、银行等部门机构间的协调配合机制,逐步实现政策制度一体化、业务流程一体化、数据库和信息共享平台一体化、线上线下服务一体化、部门协同一体化,全面提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坚持试点先行、典型引路,在全省范围内稳步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信息化、一体化”建设实施工作。 5.提升人社系统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开展人社系统行风建设提升行动。构建简约高效的人社服务管理制度体系,动态调整人社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深入推广“人社服务快办行动”,不断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体验,大力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行证明材料正面清单制度。实现人社政务服务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实施社保经办管理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常态化开展业务技能练兵,大力培树和宣传“人社知识通”。建立公众满意度测评指标体系,健全监督问责机制。开展行风建设题专项整改,及时通报行风建设负面案例。加强宣传引导和舆情监测。
6.开展人社系统行风建设提升行动。构建简约高效的人社服务管理制度体系,动态调整人社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深入推广“人社服务快办行动”,不断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体验,大力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行证明材料正面清单制度。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实施社保经办管理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常态化开展业务技能练兵,大力培树和宣传“人社知识通”。建立公众满意度测评指标体系,健全监督问责机制。开展行风建设问题专项整改,及时通报行风建设负面案例。加强宣传引导和舆情监测。
(六)强化保障措施。“十四五”时期,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发展任务艰巨,必须广泛动员各方力量,完善保障措施,努力实现本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1.加强党的建设。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抓好机关党建工作,落实各项党员教育管理制度,规范基层党支部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一岗双责”,细化主体责任分工,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积极创建新时代沂蒙模范机关,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努力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深入推进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把党规党纪教育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拓展廉政教育渠道、形式和内容,推动廉政教育常态化。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实施细则,防微杜渐、聚焦重点,推动作风建设持续向好,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为确保规划落实提供根本保证。 2.推进法治建设。建立健全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制建设,加强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理顺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自觉接受各方监督。 3. 加强和改进人社宣传工作。将宣传工作与推动人社事业创新发展紧密结合,同步策划,同步安排,同步落实。抓好政策解读,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人社惠民政策举措说清说透。抓好成就宣传,紧跟规划实施进程,大力宣传推动人社事业创新发展的好做法、好举措,以及取得的经验和成效,积极适应媒体融合发展要求,进一步做大做强人社宣传阵地加强基层宣传工作,整合基层宣传力量,畅通基层宣传渠道,切实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关注舆论反映,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消除误解误读,积极营造有利于规划实施的舆论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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