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3013912770D/2019-172853 生成日期: 2019-10-11
文       号: 关键字: 提案答复
所属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发布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平川区人社局关于对区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16号提案答复的函
信息来源: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9-10-11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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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林山、巴红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充分利用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资源为农民教育服务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培训需求和实际情况,对培训机构从基础设施、师资培训、实训场地等方面确定相应条件,以年度为单位进行确认,实行动态管理。经局务会议研究分解任务到培训机构,培训机构在开展培训前提交培训职业相对应的教学计划、大纲和教材,严格落实考勤制度,落实课堂点名制度,及时填写报到册和考情表,加强课堂监督管理,做好全区职业技能培训。各培训机构根据培训专业的要求自行确定培训场所,培训场所一般设在村委会。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诚挚地欢迎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监督、帮助和批评。

 

 

责任人:魏晋荣           联系电话:0943-6623500

承办人:段继军           联系电话:0943-667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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