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3013912770D/2024-00006 生成日期: 2024-03-12
文       号: 关键字: 社会,人力,资源,基准,甘肃省
所属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发布机构: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川区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4-03-12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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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人社通〔2023〕285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进一步规范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处罚行为,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现将《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执行。

  本裁量基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甘肃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甘人社通〔2021〕152号)同时废止。
    

    附件: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xls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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