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3013912770D/2019-172853 生成日期: 2019-09-12
文       号: 关键字: 2018年度决算数据公开说明
所属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发布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白银市平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度决算数据公开说明
信息来源: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9-09-12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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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白银市平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执行国家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规划、政策法规及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实施全区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和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方案;负责全区劳动和保障监察工作等。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一)部门单位构成

  白银市平川区人社局由局机关、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人才交流中心、社会就业服务中心、劳动监察大队五机构组成,其中局机关为行政单位,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劳动监察大队为事业单位,人才交流中心、社会就业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财务由局机关统一管理,本年度报表由局机关(行政)填报。

  (二)人员构成

  本年度机构数5个,行政1个,事业4个。人员编制50人,其中:行政机关人员10人,参公管理人员6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34人,退休6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人社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计各1517.23万元,其中:

(一)收入总计1517.2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356.09万元,为当年从区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2.年初结转和结余161.14万元。

(二)支出总计1517.23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9.8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1353.08万元;

3.年末结转和结余124.3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人社局本年收入合计1517.23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61.14万元、他一般公共服务96.5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9.57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人社局2018年度支出为1517.23万元。基本支出为1392.93万元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为280.8万元(基本工资143.91万元津贴补贴125.35万元、奖金11.54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为530.31万元(办公费2.01万元、印刷费0.39万元、手续费0.13万元、水费0.4万元、邮电费0.97万元、差旅费8.84万元、培训费501.35万元、维修维(护)费1.41万元,工会经费2.2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6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为581.82万元(退休费12.54万元、生活补助545.88万元、奖励金23.4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人社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356.09万元、支出1356.0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人社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0万元,人社局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人员,无此项预算和实际发生数额。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万元,无此项预算。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0万元,无此项预算,人社局无公务用车。

3.培训费支出501.35万元

六、本部门无项目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款)行政运行(项):指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日常公用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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