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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发布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关于印发《白银市平川区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川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10-1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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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政办发〔2021〕82号

 

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白银市平川区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

 

 

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12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中办发[2019]56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甘办发[2020]22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方案》(市委办发[2020]45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坚持严格保护、统筹协调、重点突破、同等保护,从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等环节不断改革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手段强化保护,有效促进保护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

二、总体目标

力争到2022年,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更加健全,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断增强,知识产权侵权易发多发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权利人维权“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的局面明显改观。到2025年,全区“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更加完善,尊重知识价值的营商环境更加优化,知识产权对激励创新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作用更加明显。

三、主要任务

(一)加大侵权假冒行为查处力度。以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涉外商标、老字号商标及专利为重点,突出商标关键领域、重点环节、重点群体,开展商标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惩治力度,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增强企业、销售商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建立完善市场主体诚信档案“黑名单”制度和商标重复侵权、故意侵权企业名录社会公布制度,促进商标保护能力和水平地整体提升。坚持打建结合、依法治理,采取针对性措施,组织专项整治行动,推动部门联合执法,提升打击效能,规范整顿市场秩序,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努力构建法制环境。严格落实惩罚性赔偿使用规则,强化民事司法保护,有效执行惩罚性赔偿制度。采取没收违法所得、销毁侵权假冒商品等措施,加大行政处罚力度,贯彻全面赔偿原则,加大对源头侵权、重复侵权、恶意侵权和规模侵权行为的赔偿力度,强化诉源治理,打击虚假诉讼,恶意诉讼,遏制滥用知识产权牟取不正当利益行为。开展关键领域、重点环节、重点群体行政执法专项行动。规制商标恶意注册、非正常专利申请以及恶意诉讼等行为。加强对商业秘密、保密商务信息及其源代码等的有效保护。强化打击侵权假冒犯罪制度建设,探索完善数据化打假情报导侦工作机制,开展常态化专项打击行动,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区委宣传部、区法院、市公安局平川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文旅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林草局、区工信局、区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严格规范证据标准。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完善知识产权案件上诉机制,统一审判标准。制定完善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商标、专利侵权判断标准。规范司法、行政执法、仲裁、调解等不同渠道的证据标准。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立案标准协调衔接,完善案件移送要求和证据标准,制定证据指引,顺畅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着力解决权利人举证难问题。探索建立侵权行为公证悬赏取证制度,减轻权利人举证责任负担。(区委宣传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市公安局平川分局、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文旅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林草局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案件执行措施。加强行政与司法协同保护,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强化民事司法保护,加大知识产权案件执行力度。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建立完善市场主体诚信档案“黑名单”制度,实施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建立重复侵权、故意侵权企业名录社会公布制度,积极落实专利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实施多部门失信联合惩戒,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对知识产权案件的督促检查,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多部门联合发布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逐步建立全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案例指导机制和重大案件公开审理机制,推动形成统一公平的法治环境。(区委宣传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市公安局平川分局、区发改局、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文旅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林草局、人行平川区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针对新业态新领域发展现状,在民生、三农、特色产业、区域公共品牌和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常态化知识产权专项行动,重拳打击专利、商标、版权、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等侵权假冒行为。运用大数据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推广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专项监管,加强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保护,强化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责任。重点围绕平川名优新特产品电子商务领域,推动线上线下联动执法,为平川产品“走出去”提供知识产权保护。围绕“美食节”、“展销会”等大型节会、展会活动,常态化设立现场侵权投诉处理机构,建立展会活动知识产权快速处置机制,打造一流营商环境。鼓励企业加强风险防范机制建设,持续优化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保护环境。制定传统文化、传统知识等领域保护办法,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法院、市公安局平川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文旅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林草局、区工信局、区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建立健全社会共治模式。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强化知识产权仲裁、调解、公证工作机制,培育和发展仲裁机构、调解组织和公证机构。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自律和信息沟通机制。引导代理行业加强自律自治,强化代理机构事中事后监管,打击专利代理严重违法、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挂靠、非正常申请专利,严厉惩处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等违法行为,全面提升代理机构监管水平。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将知识产权出质登记、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涉企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归集并依法公示。建立健全志愿者制度,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知识产权保护治理。(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文旅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林草局、区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大执法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强人大监督,全力支持人大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充分发挥政协民主监督作用,定期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调研。强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完善线索发现、源头追溯、属地查处机制,加强知识产权执法与产品质量、消费者权益保护、反不正当竞争等执法衔接。建立健全奖优惩劣制度,提高执法监管效能。加强监督问责,推动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健全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机制,及时向社会公众通报重大事项和工作进展,更大范围更大力度公开执法办案信息,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区委宣传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人大教科文卫委、区政协教科文卫委、市公安局平川分局、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文旅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林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跨部门跨区域办案协作。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完善行政部门之间以及行政部门与司法部门之间的线索移送和案件移送制度,充分发挥“两法衔接”平台作用,加强信息沟通和共享,形成各渠道有机衔接、优势互补的运行机制,切实提高维权效率。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实行案件移送、协助调查、协助执行、协作办案、信息共享等机制。(区委宣传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市公安局平川分局、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建立知识产权快保护合作机制。积极推进与中国(甘肃)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丝绸之路国际知识产权港有限公司的协调合作,定期召开知识产权合作会商会议,建立完善知识产权全链条和快保护体系,聚焦循环化工、生物医药、特色新材料、煤炭储运交易转化等重点产业领域,提供覆盖全区的知识产权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服务。(区委宣传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围绕平川经济开发区布局,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加快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聚集,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能力,形成集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全门类创造、保护、运用全方位的知识产权服务链。充分发挥政府的推动作用和企业的主体作用,不断推进自主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化、商品化、产业化,营造知识产权发展良好环境,推动实现全区知识产权品牌战略再上新台阶。开展专利商标代理行业专项整治,严肃查处中介服务机构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对辖区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力度,建立知识产权代理机构非正常申请约谈机制,加强服务行业自律,完善知识产权中介服务管理,规范行业秩序,建立诚信管理制度,促进辖区内的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依法、规范开展知识产权代理工作,切实发挥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的资源优势,服务我区知识产权品牌建设。组织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创新型企业提供点对点知识产权专业服务,支持具有产业基础、研发潜力和市场前景的专利技术进行转化实施,提高知识产权及科研成果转化效率,形成一批支撑产业发展的知识产权,全面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水平。(区委宣传部、区工信局、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强化知识产权管理与运用。紧紧围绕兰白试验区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加大知识产权强企建设力度,大力推进企业实施知识产权贯标计划,增强企业创新管理能力及知识产权管理水平,着力培育一批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较高、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能力较强的优势企业,积极构建“政府指导、市场搭桥、银企对接、合作共赢”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多形式的银企对接活动,争取银行融资费率优惠政策,增强企业有效利用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意识,推动和指导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开展质押贷款,帮助企业拓展融资渠道,有效缓解疫情造成的企业融资难问题。推动品牌建设工作市场化、社会化、体系化,提升品牌培育工作的系统性和组织化,深入实施商标品牌发展战略,围绕地方特色优势产业,着力推进循环精细化工、生物医药、特色新材料、煤化工、新能源、陶瓷、装备制造等主导产业集群申请注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国际商标,加快形成品牌聚合示范效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工信局、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加强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等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挖掘和开发各乡镇特色、优质农产品地理资源,加强地标融合发展,促进品牌富农,加大全区地理标志“挖掘、培育、申报、运用”工作力度,发挥地理标志在特色产业和特色产品发展方面的独特作用,尤其在特色种植业、养殖业等农副产品领域,以“平川山羊”、“平川西瓜”、“平川甜瓜”、“平川苹果”、“平川藜麦”、“平川黑驴”等地理标志商标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为重点,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区域公用品牌,推动全区地理标志品牌发展,服务“三农”,促进地理标志精准扶贫、商标品牌兴农富农,持续开展“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商标(地理标志)+农户”经营模式,推行“统一品牌、统一包装、统一标识”营销方式。聚焦特色优势产业,开展地理标志培育,围绕“牛、羊、瓜、菜、果、薯、药”七大产业,加快促进一村一品富民主导产业发展,培育区域特色农产品和“甘味”区域品牌,鼓励支持行业协会等组织牵头注册地理标志商标,进一步探索培育“地理标志+”的发展模式,促进地方特色优势产业加快发展,助推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加强植物新品种保护、转化和运用,加大种质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力度,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医药、老字号等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和开发利用力度。(区委宣传部、区法院、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文旅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林草局、区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加强基础平台建设。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和保护监测信息网络,加强对注册登记、审批公告、纠纷处理、大案要案等信息的统计监测。建立知识产权执法信息报送统筹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大信息集成力度,提高综合研判和宏观决策水平。强化维权援助、举报投诉等公共服务平台软硬件建设,丰富平台功能,提升便民利民服务水平。(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政府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引导各部门单位、教育机构、行业协会、学会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专业人才培训力度。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队伍人员配备和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建立有效激励行政执法和司法人员积极性的机制,确保队伍稳定和有序交流。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仲裁、调解、公证、社会监督等人才的选聘、管理和激励制度。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件处理和司法活动中适时引入技术调查官制度,建立全区技术专家库,协助行政执法部门、司法部门准确高效认定技术事实。推动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办理专业化建设,提高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审判工作效率和办案质量。在有关管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全面推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顾问制度,促进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法治化。充分发挥律师等法律服务队伍作用,做好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案件代理、普法宣传等工作。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仲裁、调解、公证、社会监督等人才的选聘、管理、激励制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专业人才岗位锻炼,充分发挥各类人才在维权实践中的作用。(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市公安局平川分局、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文旅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林草局、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商务局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加大资源投入和支持力度。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资金投入力度,提供政策和资金保障,区财政要将知识产权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推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装备现代化、智能化建设。鼓励企业加大资金投入,并通过市场化方式设立知识产权保护维权互助基金,提升自我维权能力和水平。(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文旅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林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强化版权保护工作。加快发展文化创意、时尚、软件、影视、版权服务等核心版权产业,发展各具特色的版权文化产业集聚区,加强特色产业和专业市场的设计版权保护。建立健全软件正版化长效管理机制,各企事业单位要加强源头管控,严格落实信息化建设项目使用正版软件和信息系统,确保安全可控,提供国产软件使用率。(区委宣传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文旅局、区商务局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加强海外维权援助服务。坚持对国内外、区内外企业知识产权一视同仁、同等保护,建立对外开放新形象,营造一流发展环境。探索建立我区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健全重大涉外知识产权纠纷信息通报和应急机制,为我区企业“走出去”“引进来”可能发生的重大知识产权纠纷、争端和突发事件及时提供知识产权保护对策建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商务局、区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全面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领导,成立白银市平川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研究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协同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要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要求有效落实,重大问题要及时按程序向区委、区政府请示报告。

(二)狠抓贯彻落实。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要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决策部署,要将知识产权保护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制定配套措施,落实人员经费。要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纳入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开展评估,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强化考核评价。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制度,将知识产权保护绩效纳入全区绩效考核和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建立年度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调查制度和保护水平评估制度。完善通报约谈机制,督促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力度。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要加强舆论引导,认真组织开展“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中国专利周”、“3.15”消费者权益日等主题活动,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公益宣传,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传播知识产权文化,普及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定期公开发布有社会影响力的典型案件,让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观念深入人心。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进企业、进单位、进社区、进学校、进网络等活动,持续开展商标品牌知识普及宣传,开展平川品牌产品推介活动,讲好平川品牌故事,不断引导社会各界关注平川品牌成长,提升全社会商标品牌意识,不断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创新创业主体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推动形成新时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新局面。

 

附件:白银市平川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其办公室和成员单位职责

 

 

 

 

 

 

 

 

 

 

 

 

 

 

 

附件:

白银市平川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及其办公室和成员单位职责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长:周万成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张建军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员:张学宁    市公安局平川分局副局长

王存义    区政府办主任

            陈文才    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张贵仓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张高峰    区委网信办主任

            刘宗璞    区法院副院长

            高兴明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王生民    区发改局局长

            张正儒    区教育局局长

            武得智    区科技局局长

            王世国    区工信局局长

            赵永涛    区司法局局长

            贺更弘    区财政局局长

              鑫    区人社局局长

            雷锡锴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冯月莉    区商务局局长

              勇    区文旅局副局长

              清    区林草局局长

              杰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吴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股室负责同志担任。

二、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和成员单位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统筹协调全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强全区知识产权工作的宏观指导;制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计划;指导、督查有关知识产权政策措施的落实;协调解决全区知识产权工作的重大问题;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针对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事项,及时提请领导小组研究,督促协调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推进落实,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各领导小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积极落实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以及领导小组确定的各项任务,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实效。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报经组长同意后,由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

 

 

 

 

 

 

 

 

 

 

 

 

 

 

 

 

 

 

 

 

 

 

 

 

 

 

 

 

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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