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3013912770D/2025-204577 生成日期: 2025-11-03
文       号: 关键字: 意见,市场,监管,网络,总局
所属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发布机构: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信息来源:平川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11-03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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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活动方案,推动提升示范区创建实效,促进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进入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wljygzc@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管理办法》意见”字样。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司(邮编100088)。信封上请注明“《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管理办法》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


附件1-《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其配套评估指标体系.wps.

附件2-《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


市场监管总局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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