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3013912770D/2020-172854 生成日期: 2020-10-22
文       号: 关键字: 政协提案结果公开
所属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发布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白银市平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区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77号提案答复的函
信息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0-10-22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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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市监管函〔2020〕9


白银市平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区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77号

提案答复的函

王小飞、王进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学校周边食品摊贩监管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维护校园周边食品卫生安全,保障青少年身体健康,我局结合实际对全区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场所、食品加工的流动摊贩进行了彻底的清理整治,主要做法如下:

一、高度重视,安排部署

我局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部署,成立了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继远任组长,综合执法队和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全区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场所专项整治方案,同时结合8月下旬下发的《平川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问题整治方案》,采取领导包抓责任制的形式,成立3个工作推进组,由三个分管领导带队,对全区各乡镇街道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

二、严格执法,开展集中整治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开展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一是对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单位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摸底,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通过责任约谈、签订承诺书等形式,督促食品经营单位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食品安全各项制度,诚信守法经营。二是严格落实《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校园及周边禁止销售“辣条”的公告》,杜绝校园及周边200米范围内销售“辣条”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辣条”,一律无条件收缴。三是配合城市综合执法局联合执法,采取“错时执法”方式,将执法时间调至和经营者经营时段相吻合,对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经营食品的流动摊贩和店外店依法予以取缔,坚决制止向学生兜售食品的行为。对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外,已取得食品小摊点登记卡的固定摊贩,重点检查食品原辅料来源及进货渠道、卫生设施、餐饮具消毒、个人卫生。四是根据职责对平川区乐雅小学、白银市第九中学负责人进行了责任约谈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督促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场所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

此次专项整治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户174户次,下发食品违法违规记分告知单61份。清理校园及周边食品流动摊贩115个,没收麻辣食品,油炸食品等儿童小食品160公斤。

三、加大宣传、提高认识。

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部令第45号)及《〈甘肃省校园安全保护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十项规定〉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针对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联合区教育局于2020年8月3日至8月7日,组织全区各学校校长参加“白银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暨两方责任大约谈”培训班,进一步增强学校负责人食品安全主体意识,同时给各学校学生家长印发了《致家长的一封信》,希望家长配合学校教育孩子,认识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形成监管部门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共治格局。

四、完善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确保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

下一步,根据我局10月份制定的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食品药品领域的专项整治活动,我局将把秋季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作为重中之重,进行集中整治。一是继续根据网格化监管要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行为进行全程跟踪和动态监管。二是针对检查建议书提出的检查建议,我局制定了校园门口值班值勤制度,由辖区监管所开展“错时执法”,对校门口两百米范围内食品流动摊贩进行全面清查,确保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

责任人:张建军                联系电话:13830019459

承办人:马继远                联系电话:15209431699

白银市平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20日

抄送:区政协提案委、区政府办公室

白银市平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0年9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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