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3013912770D/2020-172854 生成日期: 2020-10-22
文       号: 关键字: 政协提案结果公开
所属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发布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白银市平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区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68号提案答复的函
信息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0-10-22 09:58
浏览次数:


(A类)

平市监管函〔2020〕10号

白银市平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区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68号

提案答复的函

吴守娥、金发贵、赵连敬、巴红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外卖行业监管执法力度的建议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区外卖平台基本情况

我区范围内有2家外卖平台分别为:白银众杰配送服务中心(美团外卖),法定代表人:陈天文,2019年4月1日在我局备案,由于经营地址发生变化于2020年8月4日在我局变更备案,备案号:甘(白平)网食备字[2019]001号,经营地址: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长征西路上河华尔街6号楼C段4号商铺。白银市平川区风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饿了么外卖),法定代表人:董亮,2019年4月1日在我局备案,由于经营地址发生变化于2019年4月11日在我局变更备案,备案号:甘(白平)网食备字[2019]002号,经营地址: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复兴路。

二、督促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落实主体责任

(一)督促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建立健全了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审查登记制度、食品安全自查制度、食品配送容器清洗消毒制度、投诉举报制度、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制度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等各项制度。

(二)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对入网餐饮服务单位资质、经营范围等进行审查并建立台账。

(三)入网餐饮服务单位的公示: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对入网餐饮服务单位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等资质在网页上规范公示。

(四)为明确食品安全责任,要求网络第三方平台对配送的食品进行“封签”后再配送。

(五)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适时对入网餐饮服务进抽查和检测,发现入网餐饮服务者存在违法行为及时向我局报告,有严重违法行为的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

三、加强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了甘肃省网络餐饮服务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测系统,对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经营行为进行检测,对检测系统检测异常行为,我局及时督促其整改,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进行随机抽查,对违规经营行为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2份,截至目前都已整改到位。

(三)今年以来对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负责人进行约谈暨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共4次,督促其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对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负责人及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力度,增强其食品安全意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从事经营活动,为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饮食环境。

责任人:张建军                联系电话:13830019459

承办人:马继远                联系电话:15209431699

白银市平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22日

抄送:区政协提案委、区政府办公室

白银市平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0年9月22日印发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