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3013912770D/2023-00008 生成日期: 2023-09-13
文       号: 关键字: 农产品,合格,市场,食用,承诺
所属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发布机构: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1号)如何体现与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的衔接?
信息来源:平川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9-13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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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规定的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作为产品质量合格凭证的具体表现形式之一,并鼓励从事连锁经营和批发业务的食用农产品销售企业优先采购带证的食用农产品。

(二)规定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应当查验入场食用农产品的进货凭证和产品质量合格凭证。对无法提供承诺达标合格证或者其他产品质量合格凭证的食用农产品,由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进行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结果合格的,方可允许进入市场销售。

(三)市场监管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建立承诺达标合格证问题通报协查机制。市场监管部门发现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未按照规定出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承诺达标合格证存在虚假信息、带证食用农产品不合格等情形,应当及时通报所在地同级农业农村部门;根据农业农村部门提供的不合格带证食用农产品流向信息,及时追查不合格产品并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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