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3013912770D/2026-206693 生成日期: 2026-01-27
文       号: 关键字: 公开,信息,政府,申请,工作
所属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发布机构:
平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平川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1-27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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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发布《平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立足市场监管职能,秉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以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核心,统筹推进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平台建设和监督保障等各项工作,让市场监管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为优化营商环境、守护民生安全提供有力支撑。

(一)主动公开。聚焦市场监管核心领域,围绕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监管、特种设备安全、公平竞争执法、优化营商环境等群众关切,通过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等多渠道公开信息。主要包括:机构设置及职能、行政处罚、消费者维权信息、食品药品日常监督等信息。截止2025年12月31日,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130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制度1条、政策法规12条、部门文件5条、领导分工1条、消费者维权10条、产品质量15条、反垄断和不正当竞争8条、规划计划4条、日常监督检查14条、食品安全预警8条、政策解读16条、重大决策意见征集2条、知识产权5条、决策公开5条、双随机一公开3条、市场主体信用与不良记录信息5条、政协提案3条、政策咨询问答库13条等。

(二)依申请公开。优化申请接收、审核、办理、答复全流程机制,畅通邮寄、网络、现场等申请渠道,建立申请办理台账,加强与申请人沟通衔接,确保每件申请依法依规妥善处置。2025年共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答复及时率和合规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公开政务信息,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明确专人负责,分管领导为审核责任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人管、有人做、有人督,按要求及时更新。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我局按照文件要求统一规范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持续提升网站的建设和管理水平,突出网站信息公开功能,健全功能运用,优化栏目设置,拓宽信息途径、多渠道公开。

(五)监督保障。一是组织领导情况。局分管领导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专门人员明确职责、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网站的维护和信息的发布等工作。二是宣传培训落实到位情况。组织业务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上级政府和部门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规章制度,形成了人人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人人关注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8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77

行政强制

              6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公开内容深度不足,特别是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与本单位业务结合不够紧密,针对性和实用性有待提升;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政策和业务知识掌握不够全面,影响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改进情况:一是深化公开内容建设,聚焦企业群众办事高频事项,进一步优化公开内容和方式,确保信息易接受;二是强化培训指导,提升政务公开意识与履职能力。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培训计划,切实增强干部职工业务素养和实操能力。通过常态化学习与实践,持续强化全局干部职工的政务公开意识,激发工作主动性与积极性,营造人人重视、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平川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bypc.gov.cn/)查阅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平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平川区兴平北路44号,邮编730913,电话:0943—6633462,传真:0943—6631635,电子邮箱:pcgsfj@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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