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0403013912770D/2022-172853 | 生成日期: | 2022-08-25 |
文 号: | 关键字: | ||
所属机构: | 平川区政府办 | 发布机构: | 平川区政府办 |
哪些情形会终止援助? | |
发布时间:2022-08-25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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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作出终止法律援助的决定。①受援人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法律援助;②受援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据;③受援人利用法律援助从事违法活动;④受援人的经济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⑤案件终止审理或者已经被撤销;⑥受援人自行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⑦受援人有正当理由要求终止法律援助;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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