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3013912770D/2024-00023 生成日期: 2024-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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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发布机构:
专项审计调查
信息来源:平川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1-29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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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关可以依照审计法和本条例规定的审计程序、方法以及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对预算管理或者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向有关地方、部门、单位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在专项审计调查中,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部门、单位有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或者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专项审计调查人员和审计机关可以依照审计法和本条例的规定提出审计报告,作出审计决定,或者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单位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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