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3013912770D/2024-00001 生成日期: 2024-01-10
文       号: 关键字: 信息,公开,政府,行政,申请
所属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发布机构:
白银市平川区审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平川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1-10 16:21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发布《白银市平川区审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平川区审计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关于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及时准确地公布各类政务信息,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动态信息50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策法规3条,领导分工8条,主要职责1条,审计项目计划1条,预算决算1条,审计信息14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其他信息20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区审计局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继续完善信息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三审”制度,信息发布逐级审核,确保发布信息真实准确。2023年度没有发布和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通过平川区政府门户网站后台管理的方式发布政务动态、政策法规、信息公开、政民互动等工作动态信息。

(五)监督保障。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明确政务公开分管领导,明确各股室职责、主动公开的事项,划分各股室、中心(单位)任务,及时公开政务信息,进一步提升公开水平。同时,及时反馈群众关切,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认真听取群众意见,不断推进人民监督和舆论监督,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信息公开的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改进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健全监管制度。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学习宣传力度,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和使命感,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评议监督工作常规化,日常化。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不断改进工作。二是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群众为目的,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以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三是进一步充实、规范、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拓展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加大宣传力度,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不断调整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平川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bypc.gov.cn/zfxxgk/bmdwxzjd/bmdw/qsjj/zfxxgknb/index.html)查阅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平川区审计局联系(地址:白银市平川区兴平北路19号,邮编730913,电话:0943—6622940,传真:0943—6622940,电子邮箱:byspcqsjj626@126.com)。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