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3013912770D/2025-00001 生成日期: 2025-01-09
文       号: 关键字: 公开,信息,政府,工作,情况
所属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发布机构:
白银市平川区审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平川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1-09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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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发布《平川区审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平川区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要求,聚焦我局重点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不断深化政务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一)主动公开。一是积极落实各级领导对深化审计公开内容、规范审计公开行为提出的明确要求;二是根据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制定信息公开年度工作要点,明确组织分工和责任分工,定期发布审计相关政策法规等。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动态信息41条,其中:政策法规2条,审计项目计划1条,审计信息9条,政策解读5条,其他信息13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4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围绕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整合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依托我区政府网站平台,聚焦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传审计工作成效、提出审计提议、重大政策措施落实等重点任务,及时发布政务信息动态,按要求动态更新组织机构相关信息。根据相关要求,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内容安全管理,工作中,凡涉及审计工作开展进度、被审计单位数据等内容均通过局政务公开领导班子审核把关,并对我局经信息公开平台发布的图片、视频等非文字信息进行安全检查。本年度我局没有发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我局指派专人负责网站的对接和维护、信息的审核和上传,利用政府政务公开平台及时对本单位网站的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发布和更新。在上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的公开范围,加强信息公开与科学审计、民生审计理念相结合,及时提供审计在维护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民生和谐方面的相关信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操作。

(五)监督保障。一是根据领导分工和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二是常态化开展日常政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结合我局实际,每季度进行政务公开工作自查,梳理网站各栏目更新情况,督促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严格落实上级部门检查考核要求,根据问题整改清单按时保质进行整改和公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二是信息公开队伍还不够强,人员配置少,专业素质、理论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聚焦审计热点问题、最新法规等内容,扩大审计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是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业技能和理论知识的培训力度,不断提升队伍能力水平。 三是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落实区政府关于信息采集、起草、审核、发布等全过程管理要求,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平川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bypc.gov.cn/zfxxgk/bmdwxzjd/bmdw/qsjj/zfxxgknb/index.html)查阅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平川区审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白银市平川区兴平北路19号,邮编730913,电话:0943-6622940,传真:0943-6622940,电子邮箱:byspcqsjj62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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