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3013912770D/2022-172780 生成日期: 2022-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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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发布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白银市平川区审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平川区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2-01-20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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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区审计局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白银市平川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1 版)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区政府和区电子政务办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为20211月1日--20211231日。主要通过平川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布。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动态信息31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策法规2条,领导分工9条,主要职责1条,审计项目计划1条,预算决算2条,审计信息14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区审计局全年未收到

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了区审计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结合审计局工作实际,建立程序化、规范化的管理运行机制,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严格按照保密审查等相关工作制度以及信息发布的程序,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由各股室负责人对发布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办公室统一及时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及时准确、规范运作。

(四)平台建设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严格规范决策行为,完善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逐步规范,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决策、重大政策措施,除依法应当保密外,主动向社会公开,增强透明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社会监督,修定完善了《平川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平川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平川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平川区审计局政务公开考核制度》等。积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区电子政务办组织的培训会,认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规定,进一步提高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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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广度和深度还不够;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有待进一步扩大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细化和专业化程度不高;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还不够等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定,通过增加公开栏形式丰富政务信息公开渠道,积极探索新措施、新方法,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创新公开方式,丰富公开内容

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加强信息内容提炼和升华,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努力提高信息工作水平

  三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继续推进审计项目年初计划、审计结果公告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专项资金、政府投资的分配、拨付、使用、管理情况的审计情况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

继续加强各种形式的宣传,更好的营造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我局实际情况,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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