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3013912770D/2024-00008 生成日期: 2024-04-09
文       号: 关键字: 水旱,防御,落实,灾害,防汛
所属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发布机构:
关于2024年全区水旱灾害防御责任人、山洪灾害县级包抓责任人和重点工程防汛责任人的公示
信息来源:平川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4-09 08:39
浏览次数:

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

为落实《白银市水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文件要求,切实加强水旱防御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抗旱防汛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和《河长制》等法律法规中关于抗旱防汛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部门岗位责任制的规定,各乡镇街道和工程管理单位落实了已建和在建水库塘坝、重要河流所辖河段、重点防洪区域、山洪灾害户户知工程等防汛责任人和抗旱行政责任人,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落实分级责任制、分包责任制、岗位责任制、技术责任制等水旱防御责任制度,建立健全水旱防御责任机制,严肃水旱防御纪律。水旱防御责任人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负起责任,落实各项措施,全面加强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确保措施到位、工作有效,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确保最大程度减轻旱洪灾害损失。

水旱防御监督电话:0943-6624512

 

附件:平川区山洪灾害旱县级包抓责任领导名单

          平川区山洪灾害行政责任人和村级责任人名单

                 平川区重要河流重点河段防汛责任人名单

平川区山洪灾害旱县级包抓责任领导名单.xlsx

平川区山洪灾害行政责任人和村级责任人名单.xls

平川区重要河流重点河段防汛责任人名单.xlsx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