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3013912770D/2024-00012 生成日期: 2024-10-23
文       号: 关键字: 实施,项目,进行,黄峤镇,建议
所属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发布机构:
白银市平川区水务局关于对区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0号建议的答复
信息来源:平川区水务局
发布时间:2024-10-23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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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玉茂、杜泽渊、王东霞、王学林、李东平、冯得友、徐生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黄峤镇大水沟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项目立项程序,建议黄峤镇人民政府,委托设计单位进行项目方案的编制,并将实施方案上报平川区水务局进行审查批复,我局会多方面积极争取资金,待资金落实到位后,组织项目实施,保障农民生产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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