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3013912770D/2022-172854 生成日期: 2022-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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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发布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白银市平川区水务局关于开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2-05-20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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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平川区水务局

关于开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等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全面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按照白银市安委会关于印发《白银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安委字2022〕7号)、白银市水务局关于印发《白银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水发〔2022〕121号)具体安排,务局决定从即日起至年底,在全水利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突出问题导向和重点领域,进一步织密织牢党政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体系,压紧压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精准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不断提升安全水平,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二、工作安排

(一)排查时间。2022年5月10日—2022年5月27日

(二)工作安排。单位站室、水利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工作方案,有针对性地明确重点工作内容、任务措施落实、采取方法步骤及工作要求,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突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危险作业场所,滚动组织开展全员、全方位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坚持标本兼治、长短结合,立查立改、先急后缓,全过程建立问题隐患整改台账。对重大风险隐患要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分级建立台账。对于重大突出问题要强化协同配合,集中攻坚解决。对一时难以彻底解决的问题,要报告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时协调解决,对拒不整改的要果断坚决采取停产停工、追究刑责等措施。要结合实际加大排查整治和督导检查力度,严防漏管失控的问题发生,全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水务局将对大检查工作情况开展“回头看”,推动进一步巩固提升工作成效,确保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落地见效。

三、检查内容

(一)共性检查内容

1.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单位站室、水利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是否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提出并落实安全责任清单;检查单位各站室对全国、省市、区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的传达贯彻情况,对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及今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贯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人员履职尽责情况;危险源辨识和分级管控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和救援演练开展情况;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重要岗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和使用情况等。

2.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的情况。检查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是否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是否建立健全并实施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制度、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等

3.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资质行为查处情况。检查水利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存在工程转包分包给个人者不具备专业资质施工企业的违法行

4.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情况。检查全水利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履行安全生产保障责任情况;危险岗位是否严控劳务派遣员工数量,是否经安全知识技能培训后上岗等。

5.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制度健全情况。检查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企业是否建立重大风险隐患违法行为举报制度,是否单位、水利工程建设现场悬挂举报公告牌

6.统筹做好水利建设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检查全水利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是否根据当前形势,统筹做好水利建设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是否建立健全符合水利行业特点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和管理办法,创新科学有效的监管方式;是否坚决落实疫情防控政策措施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做好安全生产、防汛减灾、消防、应急管理等情况。

(二)专项检查内容

1.水利工程建设施工。重点检查水利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情况,工程建设中项目法人、施工、监理等单位安全责任和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情况;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情况;执行安全技术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规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情况;执行水利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情况;高边坡、地下洞室、基坑(槽)、有限空间、起重设备、施工机械、模板、脚手架、高空作业防护和仓库、施工生活区防火防风等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措施落实情况;建设单位落实安全生产首要责任,履行建设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情况;规范建设市场秩序,强化转包、非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工作情况;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严格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和执行情况;项目负责人到岗履职,加强施工现场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培训以及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情况。

2.特种设备。重点检查塔吊、挖掘机、装载机等各类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整治情况,包括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情况;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包括安全责任制、安全投入、隐患排查治理,落实重大活动、节假日等特殊时段的安全防范措施等情况;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操作规程、人员持证、设备档案情况,包括设备维护保养、定期检查、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等情况;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包括重点整治无证或证照不全、擅自从事特种设备生产使用的行为,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等行为。

3.水库、水闸塘坝和堤防工程运行。检查水库大坝、泄洪设施、放空设施,水闸闸室、闸门、启闭设备,堤防险工险段、穿堤建筑物等关键部位,是否存在溢洪道堵塞、侵占、设障等问题。检查水库、水闸塘坝和堤防工程度汛准备工作情况,防汛道路、通讯、预警等设施情况,汛期调度方案(运用计划)、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编制及批复(备案)情况,应急抢险队伍落实情况,防汛物资、设备储备和管理情况,应急培训和演练开展情况,以及水库、水闸安全运行措施落实情况

4.河道安全。重点排查河道内是否存在非法采砂、非法排污以及是否存在群众在河道内玩耍、娱乐等现象。河道采砂企业是否健全河道采砂安全工作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警示标志,强化设施设备的现场管理和用电安全管理。

5.消防安全。重点检查水利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办公区、宿舍区、职工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牌与安全疏散通道设置以及消防器材配备情况等。主要检查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生活区、临设区、材料存放区等区域建筑耐火等级、防火分隔、违规住人、消防设施以及可燃物、易燃物堆放和储存等情况,以及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6.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重点检查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参建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情况,度汛方案和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编制、批复及演练情况,工地防汛抢险队伍和设备物资配备情况;在建项目是否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度汛方案的要求安排施工,防范施工场所和营地周围存在的滑坡、坍塌、洪水、泥石流等突发灾害情况;工程实体是否存在度汛安全隐患,施工组织是否满足工程安全度汛需要,堤防施工建筑物、施工导流建筑物、挡泄水建筑物等重点部位及险工险段是否存在影响安全度汛等情况。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单位站室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其他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各自岗位安全职责,进一步细化完善工作方案,落实落细职责分工,全面推进各项任务措施落实。

(二)加强问题整改。单位站室要切实加强全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力度,深入开展问题隐患排查治理整改工作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对安全生产上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出问题的,严查严处、严肃追责。

(三)加强宣传引导。单位站室要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宣传,对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进行宣传报道,加大对非法违法行为的公开曝光力度,对问题隐患突出单位和企业进行曝光,强化震慑警示和教育引导作用,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大检查的良好氛围。

(四)加大执法力度。单位站室切实履行职责,要以强有力的监管手段推进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深入开展,对违法违规行为和责任主体重拳出击,严格实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等“四个一律”的打击治理措施,始终保持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切实做到对安全隐患和隐患不整改“零容忍”,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零容忍”。

 

附件:白银市平川区水务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督查组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白银市平川区水务局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排查组组成人员名单

 

  赵彦山   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第一查组 

副组长:      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员:      水务局质监站站长

   白菊平   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主任

   李元瑾   区水政监察大队队长

   李海浬   区水务局水管站站长

   梁仲杰   区水务局干部

   石     区水务局干部

  员: 梁仲杰   区水务局干部  

督查乡镇 宝积镇、水泉镇、王家山镇、电灌局

第二查组 

副组长: 杨胜本   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员: 欧锦龙   区建管站站长

         张国梅   区水务局水保站站长

         颉倍前   区矿山水源治理工程管理所所长

   吴艳慧   区水务局干部

         强陇江   区水务局干部

         孙登朝   区水务局干部       

联络员: 孙登朝   区水务局干部  

督查乡镇种田乡、复兴乡、共和镇、黄峤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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