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3013912770D/2023-172854 生成日期: 2023-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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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发布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关于《白银市平川区煤炭储运交易清洁利用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03-15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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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白银平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我局于2023年3月8日受理你单位提出的《关于申请白银市平川区煤炭储运交易清洁利用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准予行政许可的函》(平开委函发【2023】7号)。经审查,该报告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地理位置:项目位于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宝鸡镇冯园村),原地貌为裸岩石砾地,紧靠白宝铁路原有的挺进车站南侧,东临冯园村贺家川(大水头)沙河,西临白宝铁路,东北至南区规划铁路站台,西南隔白宝铁路与诺尔达公司相邻。
    建设规模与等级:静态储量1.0Mt,年吞吐原煤5.0Mt/a。

项目组成:火车卸载站1座,移车台室1座,驱动机房2座,1#转载站兼原煤地销仓1座,2#转载站1座,20万t圆形储煤库5座,地下受煤坑15个,火车定量装车站I座,汽车装车仓2座,汽车来煤卸载站1座,煤样化验室1座,加压泵房及柴发机房1座,清水池1座,煤泥池2座,雨水收集池2座,化粪池1座,洗车废水沉淀池1座,换热站I座,变配电室1座,综合办公楼1栋,职工食堂及活动中心1座,职工宿舍1栋,地磅房1座,门卫室1座,公厕1座,道路硬化29500m²,绿化34900m2,铺砌场地45200m²,新建围墙3906m,配置电动伸缩大门1个以及辅助设施等。项目工期:该项目计划于2023年3月开工建设,2025年12月完工,工期34 个月.设计水平年为2026年。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45995.85万元,其中土建投资 31539.38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及申请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补助解决。

二、项目建设总体要求

(一)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项目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

(二)基本同意本阶段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40公顷。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88%,土壤流失控制比0.8,渣土防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0%,林草覆盖率15%。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四)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保持总投资593.28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56万元。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三、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之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破坏地表植被。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措施实施进度,做好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本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时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水土保持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如需作出重大变更的,也须局批准。

四、项目在投产使用前,要按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关规定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向我局备案

 

 

 

白银市平川区水务局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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