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0403013912770D/2024-00020 | 生成日期: | 2024-09-05 |
文 号: | 关键字: | 特许经营,应当,实施,项目,方案 | |
所属机构: | 平川区政府办 | 发布机构: |
特许经营方案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 |
信息来源:水利部网站
发布时间:2024-09-05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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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2024年)》第十二条规定实施机构根据授权,参照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规范,牵头编制特许经营方案。特许经营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名称及概述,建设背景和必要性; (二)项目建设规模、投资总额、实施进度,以及提供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的标准等基本经济技术指标; (三)投资回报、价格及其测算; (四)项目可行性及特许经营可行性论证; (五)特许经营者应当具备的条件及选择方式; (六)政府承诺和保障; (七)特许经营涉及的国有资产管理要求,以及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后资产处置方式; (八)应当明确的其他事项。 实施政府定价的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方案中有关投资回报、价格及其测算应当征求地方价格主管部门意见。 特许经营期限拟超过40年的,应当在特许经营方案中充分论证并随特许经营方案一并报请批准。 实施机构应当保证特许经营项目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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