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3013912770D/2024-00012 生成日期: 2024-09-25
文       号: 关键字: 单位,质量,承担,安全,法规
所属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发布机构: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责任如何划分?
信息来源:甘肃省水利厅网站
发布时间:2024-09-25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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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三条规定:项目法人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承担首要责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合同对各自承担的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承担主体责任;检测、监测单位以及原材料、中间产品、设备供应商等单位依据有关法规,分别对工程质量安全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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