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3013912770D/2024-00001 生成日期: 2024-01-18
文       号: 关键字: 信息,公开,政府,行政,申请
所属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发布机构:
白银市平川区商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平川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1-18 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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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发布《白银市平川区商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商务局严格按照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截至2023年12月底,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动态信息59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府信息公开制度1条,领导分工3条,政策法规10条,规划计划2条,预算决算2条,涉企优惠政策5条,政策解读9条,监管信息3条,建议提案2条,政策咨询问答库20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

)依申请公开2023年,区商务局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政府信息管理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及时调整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方便群众查询相关信息。安排专人负责政信息公开工作,按要求做好各类栏目信息发布频率管理工作,确保网站信息发布内容准确、格式规范2023年,我局没有发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政府信息平台建设区商务局政府门户网站是我局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通过该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可以查阅商务局的主动信息公开目录,并可在线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监督保障加强日常监测,重点检查新发布的稿件信息,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漏并及时处理。同时, 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机制,凡对外发布的政务信息及新媒体信息必须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级审批制度,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2023年,区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期待仍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主动公开内容不够深入、格式不够规范。二是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工作人员的业务专业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改进情况:下一步,商务局将严格按照国务院及省、和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提高信息公开意识。认真落实关于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系列决策部署,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具体职责。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公开政策解读、监管信息等方面的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本报告电子版可在白银市平川区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bypc.gov.cn/zwgk/dep/33.html)查阅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白银市平川区商务局联系(地址:白银市平川区复兴路43号邮编730900,电话:09436789160,传真:09436789160,电子邮箱:pcq_sw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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