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3013912770D/2026-206648 生成日期: 2026-01-26
文       号: 关键字: 信息,公开,工作,政府,内容
所属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发布机构:
白银市平川区商务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平川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1-26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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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发布《白银市平川区商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区商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拓展公开渠道,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实效,为推动全区商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主动公开。截至2025年12月底,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动态信息50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制度2条,政策法规4条,涉企优惠政策7条,政策解读11条,监管信息2条,部门文件2条,预算决算2条,规划计划2条,建议提案3条,政策咨询问答库15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5年,区商务局全年未收到依申

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持续强化政府信息全流程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全面落实信息发布审查、保密审查和“三审”责任制,确保公开信息内容准确、表述规范。严格执行信息产生、审核到公开的工作制度,安排专职人员负责信息公开目录的维护与内容更新,保障法定公开内容及时、准确发布。本年度,我局未制定或废止规范性文件。

政府信息平台建设继续以平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切实履行法定公开职责。指定专人负责“平川区商务局”子网页日常运维,确保各栏目信息发布频率符合要求、内容动态更新。定期开展信息内容排查与纠错工作,及时修正错别字、敏感词及不规范表述,提升信息发布质量。

(五)监督保障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强化内部监督与责任落实。严格执行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情回应等各环节主体责任,确保工作闭环。主动畅通与社会公众的互动渠道,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积极听取和吸纳群众意见建议,对发现的问题即知即改。定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自查,不断优化工作流程。本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投诉或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内容与形式的深度有待拓展。 政策解读的生动性、多样性仍需加强,采用通俗易懂形式进行解读的比例有待提高。

二是公开标准化与时效性需持续提升。 部分信息发布的格式标准需进一步统一和规范;个别信息的主动公开意识与响应速度有待增强,以确保公众能够更及时获取所需信息。

(二)改进举措

一是深化内容建设,创新解读形式。围绕促消费、稳外贸、优环境等年度商务重点工作和公众关切,系统梳理并加大相关政策的及时发布与精准推送力度。积极探索创新解读形式,提高政策的到达率和知晓度。

二是规范发布流程,提升公开时效。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和格式规范指引,定期开展发布内容与格式的交叉检查。优化信息收集与审核流程,对涉及民生、市场的重要信息,明确内部响应时限要求,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主动公开信息的及时率得到有效提升。

三是强化培训引导压实工作责任。继续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促进工作人员观念转变,提高工作水平。并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监督,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认知水平,提高主动公开信息的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本报告电子版可在白银市平川区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bypc.gov.cn/zwgk/dep/33.html)查阅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白银市平川区商务局联系(地址:白银市平川区复兴路43号邮编730900,电话:09436789160,传真:09436789160,电子邮箱:pcq_sw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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